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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东(1923年2月~1984年1月17日),男,原名白登彩,曾用名张玉堂、张九明,山东省诸城县孟町村人。1938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目录
经历
刘汉东7岁上学,13岁入高等小学,16岁参加革命,历任中共鲁东特委诸城县民运工作团队员、中共滨海区委组织部交通科副科长、滨海区邮局交通科科长、中共滨海区委城工部交通组长等职。
- 解放前
1945年12月,刘汉东被派遣来青岛做地下工作,任中共青岛四(方)沧(口)工委书记。开始以帮助苏启通(中共党员)做肥皂、卖花生油、打零工为掩护,后于1946年2月,到太阳橡胶厂(今青岛橡胶二厂)做工为掩护。同年3月18日,中共四沧区委发动了中纺九厂(今国棉八厂)500余名工人罢工,迫使厂主接受了工人提出的“增加工人生活必需品”等六项要求。6月中共四沧区工委遭敌人破坏,刘汉东被捕,拘留7天被保释出狱后离开青岛回中共滨海区委工作。10月,中共华东局决定重建中共青岛工委,刘汉东二次打入青岛做地下工作,任中共青岛市工委委员、四沧区委书记。开始在“京京饭店”当账先生,饭店经营三个月,被国民党宪兵队强制停业。之后刘汉东迁往港务局宿舍王嗣琦家隐居。为便于与沧口的联系,1947年7月购小汽车一辆,从市内到沧口以载客为掩护,保持组织联络,直至青岛解放。
- 解放后
1949年6月青岛解放,刘汉东由地下身份转为公开,历任青岛市总工会部长、副主席。1958年4月,“整风反右”时被错划为右派,受到开除党籍、撤职、降薪处分,充任清洁工和一般干部工作。1965年4月,经中共青岛市委甄别平反,取消原结论和处分,恢复党籍和原工资级别(行政13级),后任青岛市重工局局长、青岛市物资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1983年12月离职休养,1984年1月23日病故,终年6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