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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梁曾传出自《元史》,此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祎(1321~1373)主编。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视修史工作,他即位的当年,即元朝灭亡的当年,1368年,便下诏编修《元史》。[1]

原文

梁曾,字贡父,燕人。至元十年,用累考及格,授云南诸路行省都事。十五年,转同知广南西道左右两江宣抚司事。明年,除知南阳府。南阳在宋末为边鄙,桑柘未成,而岁赋丝,民甚苦之。曾请折输布,民便之。

三十年正月,至安南。其国有三门:中曰阳明,左曰日新,右曰云会。陪臣郊迎,将由日新门入。曾大怒曰:“奉诏不由中门,是我辱君命也。”即回馆既而请开云会门入曾复执不可始自阳明门迎诏入又责日燇亲出迎诏且讲新朝尚右之礼以书往复者三次具宣布天子威德而风其君入朝世子陈日燇大感服,三月,令其国相陶子奇等从曾诣阙请罪,并上万寿颂、金册表章、方物,而以黄金器币奇物遗曾为赆,曾不受,以还诸陶子奇。八月,还京师,入见,进所与陈日燇往复议事书。帝大悦,解衣赐之,右丞阿里意不然,帝怒曰:“梁曾两使外国,以口舌息兵戈,尔何敢尔!“或谗曾受安南赂者,帝以问曾,曾对曰:“安南以黄金器币奇物遗臣,臣不受,以属陶子奇矣。“仍乘传之任淮安。到官,兴学校,厉风俗,河南行省事有疑者,皆委曾议之。

大德元年,除杭州路总管。请禁莫夜鞫囚、游街、酷刑,朝廷是之,著为令。四年,丁内艰。先是,丁忧之制未行,曾上言请如礼。七年,除潭州路总管,以未终制,不赴。寻召还京,辞以母丧未葬,扶柩北归。四年,以疾辞归,敕赐药物,存问备至。延佑元年,还至汴梁,以病不复职,寓居淮南,杜门不通宾客,惟日以书史自娱。至治二年卒,年八十一。(节选自《元史》)

译文

梁曾字贡父,燕人。至元十年因考核及格而授云南诸路行省都事。十五年,转任同知广南西道左右两江宣抚司事。第二年被授予南阳府知府。南阳在宋末属边疆地区,桑柘树尚未长成,而每年(这时候就)要征收蚕丝,百姓为此感到很困苦。梁曾请求折算成布匹来交纳,百姓认为这样很方便。

三十年正月梁曾到达安南。其国都有三座门,中间的叫阳明门,左边的叫日新门,右边的叫云会门。陪臣在郊外迎接梁曾等人,将从进日新门进入。梁曾特别生气地说:“奉皇帝命令而来,不从中门进入,这是我有辱君命。”立即回到驿馆。不久,该国又打开云会门请梁曾进去,梁曾又坚持不进,后来才从阳明门迎诏进城。梁曾要求陈日燇亲自出来迎诏,讲明元朝重右的礼节。用书信的形式和陈日燇多次交流,详细地宣布天子的威德,劝告他们的国君入朝。世子陈日燇深为感动佩服。三月,让安南国相陶子奇等随梁曾到朝廷请罪。并献上万寿颂、金册表章、土产,还拿黄金、器物、丝绸、珍奇物品,送给梁曾作为礼物,梁曾拒不接受,将原物交还陶子奇。

八月回京师入宫见帝,献上与陈日燇往来议事的记载。皇帝非常高兴,解下自己的衣服赐给他,右丞相阿里认为这样不对,皇帝生气地说:“梁曾两次出使外国,用言辞平息了战争,你怎么敢这样呢?”有人进谗言说梁曾接受安南贿赂,皇帝用这件事来询问梁曾,曾回答说:“安南把黄金、器物、丝绸、珍奇物品赠送给我,我没接受,还给陶子奇了。”他于是乘驿站的车马赶回淮安上任。他到任后在淮安兴办学校,整肃风俗,河南行省有疑难的事,都委托曾商议。

大德元年,(梁曾)被授予杭州路总管,(他)上奏请求禁止夜间审讯囚犯、游街、酷刑,朝廷认为他的建议是对的,写成法令。四年,母亲去世,归家守孝。在这之前,守孝的制度没有施行,他上奏按礼实施守孝制度。七年授潭州路总管,因服丧期未满没赴任。不久召回京师,因为母亲灵柩尚未下葬而推辞,扶灵柩北上。四年因病辞官归乡,皇帝下令赏赐药物,慰问关怀很周到。延祐元年,回至汴梁,因病不再复职,居住在淮南,闭门不与宾客交往,每天以读书史为乐。至治二年逝世,享年八十一岁。[2]

作者简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寿,字景濂,号潜溪,别号龙门子、玄真遁叟等,汉族。祖籍金华潜溪(今浙江义乌),后迁居金华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思想家,与高启、刘基并称为“明初诗文三大家”,又与章溢、刘基、叶琛并称为“浙东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学者称其为太史公、宋龙门。

宋濂与刘基均以散文创作闻名,并称为“一代之宗”。其散文质朴简洁,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阁文学,文风淳厚飘逸 ,为其后“台阁体”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范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为《宋学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贫寒,但他聪敏好学,号称“神童”。曾受业于闻人梦吉、吴莱、柳贯、黄溍等人。元末辞朝廷征命,修道著书。明初时受朱元璋礼聘,被尊为“五经”师,为太子朱标讲经。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时朝廷礼仪多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辞官还乡,后因长孙宋慎牵连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于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时追谥“文宪”,故称“宋文宪”。[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