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精神分裂症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兒童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可發生於成年人和兒童,是兒童精神類疾病中較為常見的一種精神病。兒童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較成人低。據國外報道15歲以下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是0.14%~0.34%。國內文獻報道兒童精神分裂症患病率為0.05%~0.08%,男女比率相差不多。起病於10歲以前者較少;10歲以後起病者顯著增多。起病年齡最小者為3歲,一般以12~14歲少年占多數。
臨床表現
1.起病形式
多緩慢起病,隨年齡增長,急性起病逐漸增多。
2.早期症狀
兒童精神分裂症早期症狀主要為情緒、行為改變、睡眠障礙、注意力不集中、學習困難等,部分病例早期出現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
3.基本症狀特徵
(1)臨床症狀與年齡因素密切相關年齡小者症狀不典型,單調貧乏;青少年患者基本症狀逐漸與成人相似。
(2)情感障礙大多表現孤僻、退縮、冷淡,與親人及小夥伴疏遠或無故滋長敵對情緒。無故恐懼、焦慮緊張、自發情緒波動等症狀。
(3)言語和思維障礙年小的病例常表現言語減少、緘默、刻板重複、言語含糊不清、思維內容貧乏。年長患兒可有病理性幻想內容,離奇古怪的妄想內容,並常有被害、罪惡、疑病和非血統妄想。
(4)感知障礙兒童精神分裂症感知障礙多較生動鮮明,恐怖性和形象性為特徵,可有幻視、幻聽(言語性或非言語性)、幻想性幻覺以及感知綜合障礙(如認為自己變形、變醜等),尤以少年患兒為常見。
(5)運動和行為異常常表現興奮不安、行為紊亂、無目的跑動,或呈懶散無力、遲鈍、呆板、少動,或出現奇特的動作或姿勢,常有模仿動作或儀式性刻板動作。少數患兒表現緊張性木僵和興奮,衝動、傷人和破壞行為。
(6)智能活動障礙主要見於早年起病的患兒。大多病例一般無明顯智能障礙。[1]
病因
1.遺傳因素
本症患兒家族中有精神病遺傳史的發生率較高(16%~64%)。
2.器質性因素
本症患兒有圍生期損害史較為常見。神經系統發育成熟延遲、神經系統檢查有軟體徵和腦電圖異常亦較多見,近年來研究發現精神分裂症患兒誘發電位P300潛伏期顯著縮短及波幅降低;頭顱CT掃描、磁共振影像(MRI)等研究結果提示額葉、基底節、顳葉損害與精神分裂症密切相關。
3.心理社會因素
兒童受到強烈精神創傷,如父母離異,親人死亡、升學未成等生活事件誘發精神分裂症者較為常見,而且心理社會因素對於病程的延續及預後也有重要影響。
4.病前性格特徵
本症患兒病前性格多為內向,在性格偏異或不健全基礎上,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增加發病的危險性。
5.生物化學因素
一般認為本症與中樞多巴胺能系統活動過度,去甲腎上腺素能功能不足有關。有些研究發現本症患兒血漿多巴胺β-羥化酶增高,而膽鹼能系統受抑制。[2]
檢查
神經系統檢查、腦電圖檢查、頭顱CT掃描、磁共振影像(MRI)檢查,主要是排除腦器質性改變引起的精神障礙。
診斷
兒童精神分裂症診斷的主要指征如下:
1.症狀標準
具有精神分裂症的基本症狀,以思維聯想障礙、情感障礙為主要特徵,並與相應年齡行為的活動表現有明顯異常和不協調,同時至少有下列症狀之一:
①思維貧乏,聯想散漫或破裂,思維內容離奇,有病理性幻想和妄想。
②情感淡漠,孤獨退縮,興趣減少,自發情緒波動,無故哭笑或焦慮恐懼。
③意識清晰情況下,出現感知障礙、行為紊亂、精神運動興奮、作態、違拗或遲鈍少動。
2.嚴重標準
適應能力明顯受損,與大多數同齡正常兒童相比明顯異常,包括在家庭、學校各種場合下的人際關係、學習表現、勞動和自助能力的變化和缺陷。
3.時間標準
病程至少持續1個月。
4.排除
腦器質性精神障礙、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情感性精神障礙和發育障礙。
兒童精神分裂症往往潛隱起病,緩慢進展,症狀不典型,診斷比較困難,尤其年小的患兒,故須細緻檢查和深入觀察。並須與兒童孤獨症、精神發育遲滯、多動障礙、品行障礙以及器質性精神障礙等相鑑別,以免誤診或漏診。
併發症
可出現情感障礙、言語和思維障礙、感知障礙、運動和行為異常、活動障礙等症狀。
治療
本症療法基本與成人相似,主要採取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教育訓練相結合,各種治療的選擇,除了根據主要臨床症狀之外,還要結合患者具體情況,如年齡、軀體發育、營養狀況加以全面考慮。
1.藥物治療原則
宜從小劑量開始,遞增至療效滿意的治療量,持續1月左右再漸減至維持劑量(相當於治療量的1/4~1/3),通常維持治療半年以上。
2.常用口服抗精神病藥
氯丙嗪、奮乃靜、舒必利、氯氮平、甲硫達嗪、氟哌啶醇、維思通、三氯噻噸(復康素),哌咪清等,顯效率50%~60%。
3.長效製劑
能有效地維持慢性期病人的療效。
4.藥物治療的副作用
錐體外系反應是最常見的副反應,可表現為假性帕金森反應、靜坐不能、動眼危象、吞咽或言語困難等,可口服安坦或肌注氫溴酸東莨菪鹼。還可出現肝功能損害、粒細胞減少、體位性低血壓、嗜睡、便秘、泌乳、色素沉着、閉經或性功能障礙等。
飲食護理
(1)兒童精神分裂症應該控制高熱量飲食:精神分裂症病人習慣於高熱量飲食。抗精神病藥物改善病情,而增進食慾。有的病人不知饑飽,一次進食量較多,因此,飲食應定時、定量,按食譜供應。有研究表明,隨意攝入熱量比限制攝入熱量增加了腦細胞的氧化損害,損害學習和記憶,加上精神分裂症病人傾向不鍛煉,故易感肥胖、高血壓和糖尿病,即使不服抗精神病藥也是如此,故精神分裂症病人宜控制高熱量攝入。
(2)木僵、違拗者應勸食:必要時給鼻飼流食,如奶類、豆漿、稀飯、果汁、菜汁等。並在床頭備好適量飯菜,以備無人在場時,起床食用。
(3)被害妄想拒食者:除勸食外,應提供密閉包裝食品,有條件的可讓家屬提供符合口味的飲食。但應按醫囑調配,達到合理供應。
(4)飲食應注意烹調方法和多食綠色蔬菜及新鮮水果:以增進食慾、補充足量的維生素及微量元素。
預後
起病年齡小、緩慢起病而且進程緩慢;呈進行性發展以及智力減退者預後較差。因此,早期診斷,及時採取積極治療等和兒童精神分裂症的預後有重要關係。
預防精神分裂症的復發
精神分裂症的復發率很高,且復發次數愈多,疾病所造成的精神缺損也越嚴重,給病人、家庭、社會造成了巨大負擔。因此,一旦得了精神分裂症,就要千方百計地在預防復發方面採取措施,即在未復發的情況下採取措施。
1.堅持維持量服藥治療
是最有效的預防復發措施。大多數精神分裂症的復發與自行停藥有關。堅持維持量服藥的病人復發率為40%,而沒堅持維持量服藥者復發率高達80%。因此,病人和家屬要高度重視維持治療。
2.及時發現復發的先兆,及時處理
精神分裂症的復發是有先兆的,只要及時發現,及時調整藥物和劑量,一般都能防止復發,常見的復發先兆為:病人無原因出現睡眠不好、懶散、不願起床、發呆發愣、情緒不穩、無故發脾氣、煩躁易怒、胡思亂想、說話離譜,或病中的想法又露頭等。這時就應該及時就醫,調整治療,病情波動時的及時處理可免於疾病的復發。
3.堅持定期門診複查
一定要堅持定期到門診複查,使醫生連續地、動態地了解病情,使病人經常處於精神科醫生的醫療監護之下,及時根據病情變化調整藥量。通過複查也可使病人及時得到諮詢和心理治療,解除病人在生活、工作和藥物治療中的各種困惑,這對預防精神分裂症的復發也起着重要作用。
4.減少誘發因素
家屬及周圍人要充分認識到精神分裂症病人病後精神狀態的薄弱性,幫助安排好日常的生活、工作、學習。經常與病人談心,幫助病人正確對待疾病,正確對待現實生活,幫助病人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學會對待應激事件的方法,鼓勵病人增強信心,指導病人充實生活,使病人在沒有心理壓力和精神困擾的環境中生活。
5.開展社區精神病防治工作
要早期發現病人,早期治療,預防復發,必須在社會建立精神疾病的防治機構,在基層醫療保健組織普及精神疾病的防治知識。建立社區精神病防治機構以來,精神分裂症的復發率有較明顯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