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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罗姆·布鲁纳

杰罗姆·布鲁纳


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S. Bruner,1915年10月1日-2016年6月5日),美国心理学家,他的贡献是教育心理学中的认知学习理论。 1915年10月1日,布鲁纳生于美国纽约。1937年毕业于杜克大学。1941年获得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1952年-1972年任哈佛大学教授。1960年创建哈佛大学认知研究中心。1972年-1980年任牛津大学教授。1980年以后任纽约大学教授。曾任美国心理学会主席。

布鲁纳认为思想基于分类。“感觉是分类,概念化是分类,学习是分类,决定是分类。”布鲁纳维护人们用相同与不同说法解释世界。 与布卢姆分类学相同,布鲁纳建议以编码系统解释人们组成关于分类的等级安排。每个类别随著更高层次而变得更加具体,此论点亦呼应布卢姆对获取知识的理解以及维谷斯基鹰架理论的相关想法。

2015年香港教育学院(教院)将于第21届学位颁授典礼上,颁授荣誉博士学位予四位杰出人士,他们分别为杰罗姆‧布鲁纳教授、多乐莉丝‧加拉赫–汤臣教授、谢志伟博士及汪明荃博士。[1]


杰罗姆‧布鲁纳教授是心理学认知革命学说先锋,他于1960年代在美国协助发起教育改革运动,他的洞察力为美国及全球心理学以至其他学科带来深远影响。布鲁纳教授在1952年成为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1960年到1972年间担任哈佛大学认知研究中心主任。他又曾担任已故美国总统甘迺迪的科学顾问委员会主席,并在1972到1980年间于英国牛津大学心理学系担任沃兹实验心理学教授。布鲁纳教授曾任牛津大学教育研究组主席,亦是《牛津教育评论》编委会的重要创会成员。他随后成为纽约市社会研究新学院教授,并同时出任纽约大学纽约人文科学研究院院士。1991年,布鲁纳教授以美亚访问教授身分加入纽约大学法律学院,合力创办法律实践理论学术研讨会,并在会中担任教职。在1998到2013年间,他出任纽约大学的大学教授,期间在法律学院教授“文化与法律”和“报复与法律”。自2013年起,布鲁纳教授成为纽约大学的荣休大学教授。这名年逾一百岁的杰出学者曾获多个奖项和荣誉,当中包括国际巴尔仁奖、CIBA杰出研究金奖、以及美国心理学协会杰出科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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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1. 教院颁授荣誉博士予四位杰出人士. 香港教育大学. 2015-10-22 [202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