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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13-16 |
作品名称: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13-16 创作年代:宋朝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陆佃 |
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13-16是北宋诗人陆佃的作品之一。
陆佃(1042—1102),宋越州山阴人,字农师,号陶山。神宗熙宁三年进士。曾受经于王安石。授蔡州推官,召补国子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初,迁吏部侍郎,预修《神宗实录》。屡更外任,治狱有声。徽宗立,召为礼部侍郎,预修《哲宗实录》。迁吏部尚书,拜尚书右丞,转左丞。以主张参用元祐人材,反对穷治元祐余党,遭谗,罢知亳州而卒。有《埤雅》、《礼象》、《春秋后传》、《陶山集》等。[1]
正文
其十三
来时宾客正谈空,更值僧斋饭一中。
便拟商量归慧日,豫传消息与香风。
夏蚕三叶空馀绿,秋木重花祇浪红。
惟有此花花与子,两曾相见是神功。
其十四
姿貌新来胜日先,托根何事得州偏。
起将玉骨灵符异,分出金身觉性圆。
如不能言常竟日,似曾相识是今年。
也应解笑山茶晚,长占东南小雪天。
其十五
诸县丰登狱屡空,珍祥如欲助升中。
不妨故故留连月,未到频频恼乱风。
向上郁葱佳气紫,现前圆满报身红。
自今长许汾阳醉,内外曾无缌少功。
其十六
发居众后摘居先,玉色无端禀赋偏。
华表却归仙梦远,宝陀重现瑞光圆。
少师花谱三千字,吏部春诗二百年。
两处偶然浑忘却,不须惆怅对炎天。[2]
简介
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参考资料
- ↑ 陆佃简介 国学荟网
- ↑ 陆佃的诗词全集 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13-16 国学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