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韻和再開芍藥十六首13-16
依韻和再開芍藥十六首13-16 |
作品名稱:依韻和再開芍藥十六首13-16 創作年代:宋朝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陸佃 |
依韻和再開芍藥十六首13-16是北宋詩人陸佃的作品之一。
陸佃(1042—1102),宋越州山陰人,字農師,號陶山。神宗熙寧三年進士。曾受經於王安石。授蔡州推官,召補國子直講。元豐時,擢中書舍人、給事中。哲宗初,遷吏部侍郎,預修《神宗實錄》。屢更外任,治獄有聲。徽宗立,召為禮部侍郎,預修《哲宗實錄》。遷吏部尚書,拜尚書右丞,轉左丞。以主張參用元祐人材,反對窮治元祐餘黨,遭讒,罷知亳州而卒。有《埤雅》、《禮象》、《春秋後傳》、《陶山集》等。[1]
目錄
正文
其十三
來時賓客正談空,更值僧齋飯一中。
便擬商量歸慧日,豫傳消息與香風。
夏蠶三葉空餘綠,秋木重花祇浪紅。
惟有此花花與子,兩曾相見是神功。
其十四
姿貌新來勝日先,托根何事得州偏。
起將玉骨靈符異,分出金身覺性圓。
如不能言常竟日,似曾相識是今年。
也應解笑山茶晚,長占東南小雪天。
其十五
諸縣豐登獄屢空,珍祥如欲助升中。
不妨故故留連月,未到頻頻惱亂風。
向上郁蔥佳氣紫,現前圓滿報身紅。
自今長許汾陽醉,內外曾無緦少功。
其十六
發居眾後摘居先,玉色無端稟賦偏。
華表卻歸仙夢遠,寶陀重現瑞光圓。
少師花譜三千字,吏部春詩二百年。
兩處偶然渾忘卻,不須惆悵對炎天。[2]
簡介
陸佃,宋熙寧三年(1070)進士,授蔡州推官、國子監直講。元豐時擢中書舍人、給事中。哲宗時徙知鄧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為禮部侍郎,命修《哲宗實錄》。後拜尚書右丞,轉左丞(副宰相)。家貧苦學,映月讀書。過金陵受教於王安石。安石當問新政於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寧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進士甲科,調蔡州推官召為國子監直講。安石以佃不附已,專付之經術,不復咨以政。徽宗時,為尚書右丞。每欲參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黨籍,能為中大夫,知亳州。
參考資料
- ↑ 陸佃簡介 國學薈網
- ↑ 陸佃的詩詞全集 依韻和再開芍藥十六首13-16 國學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