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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 |
众(拼音:zhòng)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 。此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 ,其古字形像多人在烈日下劳动,本义是许多人,引申为许多。又引申指一般、普通。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众
拼音; zhòng
注音字母; ㄓㄨㄥˋ
平水韵部; 去声一送
总笔画; 2+4
部首; 人
繁体字; 众
异体字;
- 众、㐺、乑、ࠍ�、࠱�、ॅ�、ࡿ�、࠱�
造字法; 会意字
汉字结构; 合体字,上下-品字形结构
五笔; WWWU
仓颉码; OOO
四角号码; 8088
统一码; CJK统一汉字 U+4F17
字级; 一级(编号0491)
文字溯源
会意字。 甲骨文写作图1、2、3,上部为"日",即一轮悬空的烈日,其下部为三个人(部分字形作二人),"三"在古代表示多数,三个"人"即为众人。合起来的意思是:许多人在烈日下从事劳动。"众"所描绘的与唐诗中所说的"锄禾日当午"的情形十分相似。这些在烈日下从事劳动的是什么人,学术界有四种解释:(一)众、众人都是奴隶。郭沫若说:"所谓'众',所谓'众人',就是从事农耕的生产奴隶。众字是象日下三人形,正表明耕者在太阳底下操作。"(二)商代的众人是殷人本族的成员,是父权制家族公社中的族众。(三)众、众人都是奴隶主贵族。"众",的地位高于"众人",的地位。"众人",是殷王朝这个奴隶制帝国中奴隶主阶级的基层全体成员,"众",则是奴隶主阶级中上层基本力量。(四)除奴隶以外的各阶层的人。裘锡圭说:"广义的'众',意思就是众多的人,大概可以用来指除奴隶等贱民以外的各个阶层的人","狭义的'众'指被排斥在宗族组织之外的商族平民"。
西周金文的"众"字写作图4、5、6,上部为"目"。周人将甲骨文"众"字上的"日"字换成了"目"字,更绘声绘色地表现了奴隶主对农奴的残酷。在那时,奴隶主或管理农业劳动的大奴隶经常在田间监督奴隶从事农业劳动,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看着奴隶们,这可能就是周人将"众"字上的"日"改成"目"的原因。小篆的"众"字承金文而来,仍然从"目"。汉代隶书基本沿袭小篆。楷书分化出两种写法,一支上部变为"血",下部三个人整合成"乑"(字形14);另一支上部作横目"罒",中间的"人"变为一撇一竖(字形15)。后来简化为三人呈品字形排列的"众"字(字形16),字形14作为繁体字、字形15作为异体字。简化字的"众"从三"人",同样为会意字。三"人"为众,形象生动地体现了"众人"的意义。
《说文解字》中还收录了一个"㐺"字,这个字由三个"人"构成,与"众"的现行简化字颇为相似。读音为鱼金切,类推拼音为yín。有学者认为这其实就是"众"的异体字,《说文》把它和"众"分为二字不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