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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最高领袖

伊朗精神领袖(Supreme Leader of Iran,波斯语:مقام رهبری در ایران‎)又称为伊朗革命领袖、伊朗最高领袖。他和伊朗总统同时是国家元首,但不是政府首脑,根据伊朗宪法,他是伊朗在宗教上及中央政治的最高领导人。伊朗精神领袖由专家会议选举产生,并终生任职,不过理论上可以由同一个会议弹劾。虽然专家会议是由公众选举产生,不过在选举前,一个由伊朗精神领袖任命的宪法监护委员会将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简介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体制是根据霍梅尼“教法学家统治”理论构建的,其特色是包括最高领袖职位在内的一系列独特制度。“最高领袖”在伊朗宪法中的正式称呼是“领袖”。宪法规定,领袖由1名伊斯兰教什叶派教法学家担任,领导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部门,事实上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根据宪法的明文规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的位置在最高领袖之下,但他是国家正式的最高领导人,即国家元首。因为伊朗实行总统内阁制,所以总统也是国家的政府首脑。最高领袖只能从什叶派教法学家中产生,即必须是专职宗教学者;而总统则只要是信仰伊斯兰教什叶派、有伊朗国籍的伊朗人即可。伊朗的第一任最高领袖是霍梅尼,此后的领袖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终身,除非辞职或被罢免。现任最高领袖是哈梅内伊。

评价

最高领袖拥有广泛的权力,职权包括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其执行,担任武装部队统帅,宣布战争、和平和总动员令,下达全民公决令,可任命或罢免总参谋长、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广播电视局局长和司法总监等官员,总统经选举产生后必须经领袖批准方可生效,领袖可根据议会或最高法院的裁决罢免总统。而总统则主要是行政部门的首长,向人民、最高领袖和议会负责,如辞职则需向领袖递交辞呈[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