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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拼音:yú、xū、yū),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字形、字义关系不明。"于"作介词,古代通"于"。现代的"于"多用来介绍动作的时间、地点、人物等,表示在、从、到、对、给、向等义。"于"用在被动句中,引出主动者,用在形容词后,引出比较的对象。另外"于"还可作动词后缀。
"于"和"于"多数情况相通,现代白话文"于"并入"于",需要注意的是,"于"和"于"不属于简繁字的关系,《简化字总表》《通用规范汉字表》都没有规定"于"简化为"于"。《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对"于(yú)"的解释是同"于",但是"于"并不能代替"于"的全部意义。"于"作为姓氏,不同于"于"姓。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于
拼音; yú、xū、yū
部首; 一(传统归"二部")
五笔; GFK
仓颉; MD
郑码; AD
笔顺; 横、横、竖钩
字级; 一级(编号:0024)
平水韵; 上平七虞
总笔画; 1+2
四角码; 1040₀
统一码; 4E8E
注音字母; ㄩˊ、ㄒㄩ、ㄩ
造字法; 象形字(存疑)
字形结构; 独体字,独体结构
异体字; 亏、亐、丂
释义; 注:带◎表示的意思为"于yú"所对应的意思,并且古代不会写成"于yú";不带◎的表示直接写"于"。
于yú的介词 (1)在。仪礼·士昏礼:“婿立于门外。”同“于”。
(2)◎在。如:“生于某年”、“舟行于海”、“生于斯,长于斯。”
(3)以、用。左传·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来,其君无日不以讨国人而训之,于民生之不易,祸至之无日,戒惧之不可以怠。”
(4)对、对于。诗经·邶风·泉水:“有怀于卫,靡日不思。”
(5)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养性,以漠处神,则入于天门。”
(6)依照。书经·盘庚下:“历告尔百姓于朕志。”
(7)为了。孟子·万章上:“唯兹臣庶,女其于予治。”
(8)◎给。论语·卫灵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9)◎向。论语·学而:“子禽问于子贡。”明史·卷二·太祖本纪二:“丙子,颁即位诏于天下。”
(10)◎对。如:“于心不忍”、“于事无补”。论语·公冶长:“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11)◎到、至。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于吴,则通渠三江、五湖;于齐,则通菑济之闲。”唐·柳宗元·捕蛇者说:“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
(12)◎从、由。老子·第六十四章:“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雅量:“褚公于章安令迁太尉记室参军。”
(13)◎被,置于动词之后,表示被动。左传·成公二年:“郤克伤于矢,流血及屦。”史记·卷六十八·商君传:“魏惠王兵数破于齐、秦,国内空,日以削,恐。”
(14)◎为、为了。史记·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齐使管仲平戎于周。”
(15)◎比,置于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礼记·檀弓下:“苛政猛于虎也。”唐·李白·蜀道难:“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16)◎和、与、跟。论语·子路:“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宋·苏轼·日喻:“而人之未达也,无以异于眇。”
"于yú"的介词详解
"于yú"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合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西汉·司马迁《报任安书》) 明《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夫妇诰》:"庆既,覃于流虹恩,宜颁于秉钺。"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西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明 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记》:"关使者袁环中(袁可立子)来晤,即于舟次报谢。"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棰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西汉·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于yú的连词 (1)和、与。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尚书》中用得较多。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译: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
(2)◎与、和,表示并列。战国策·齐策一:“今赵之与秦,犹齐之于鲁也。”汉书·卷六十·杜周传:“况将军之于主上,主上之与将军哉!”
于yú的助词 (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无义。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诗经·大雅·崧高》)。译:蕃,捍御;宣,教化。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诗经·大雅·崧高》)。
(4)用于句尾,表示疑问的语气。可译为"吗"等。例: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然则先王圣于?”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吕氏春秋·审应》)。同“乎”。
(5)◎位于句首的语气词,无义。易经·系辞下:“于稽其类,其衰世之意邪。”唐·卢肇·汉堤诗:“于惟馀甿,饥伤喘呼。”
于yú的动词 (1)(象形。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本义:超过)
(2)去、往 [go]: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书·大诰》;文选·曹植·责躬诗:“茕茕仆夫,于彼冀方。”
(3)取 [take]:昼尔于茅,宵尔索陶。--《诗·豳风·七月》
(4)好像 [look]:《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易·系辞下》
(5)于何(如何)
(6)◎依靠。三国·魏·曹植·当来日大难诗:“广情故,心相于。”唐·刘得仁·赠敬晊助教诗二首之一:“便欲去随为弟子,片云孤鹤可相于。”
于yú的名词 (1)钟唇,即钟口两角之间。
(2)草名。
(3)古音wū,如"采三秀兮于山间"(《楚辞·九歌·山鬼》)
(4)姓。如明代有于谦。("于"不同于"于"姓)
于xūㄒㄩ 表示感叹的意思。诗经·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演变过程
甲骨文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于,于也。象气之舒。"本义为叹词,音xū。"于"的其他虚词义是其假借用法,今音读yú。可用作介词、连词、助词和语气词。介词"于"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大量出现,西周以后,随着介词"于"的出现,"于"的一些用法逐渐被"于"所代替,魏晋以后,除了在引用古籍或固定格式中以外,"于"就很少出现了。"于"的连词、助词和语气词的用法只出现在先秦汉语中,汉代以后逐渐消失了。
【于】 神农氏纪实,象形字,画得是飘洒瑞雨的样子,既养气致舒展。
康熙字典
【子集上】【二字部】 于
【唐韵】羽俱切【集韵】【韵会】【正韵】云俱切,音迂。【尔雅·释诂】于,曰也。
又往也。【书·大诰】民献有十夫,予翼以于。【诗·小雅】王于出征。
又【仪礼·士冠礼】宜之于假。【注】于,犹为也。宜之见为大矣。
又【聘礼】贿在聘于贿。【注】于读曰为。言当视宾之礼,而为之财也。
又【司马相如·长门赋叙】因于解悲愁之辞。
又未定之辞。【公羊传·僖二十八年】归于者何。归于者,罪未定也。
又行貌。【韩愈·上宰相书】于于焉而来矣。
又于于,自足貌。【庄子·应帝王】其卧徐徐,其觉于于。
又钟两口之闲曰于。【周礼·冬官考工记】凫氏为钟,两栾谓之铣,铣闲谓之于。
又【前汉·元后传】衣绛缘诸于。【注】大掖衣也。
又【唐书·元德秀传】明皇命三百里内刺史县令,以声乐集,德秀惟乐工十人,聮袂歌于𫇭于。
又草名。【尔雅·释草】茜,蔓于。【注】生水中。一名轩于。【司马相如·子虚赋】庵闾轩于。
又木名。【尔雅·释木】栈木,于木。【注】僵木也。江东呼木觡。
又淳于,县名。今密州安丘县,古淳于国。
又姓。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后,以国为氏,后因去邑为于。
又淳于,宣于,鲜于,多于,跖于,皆复姓。
又三氏姓。勿忸于,阿伏于,见【魏书·官氏志】。
又助语辞。【诗·召南】于沼于沚。【朱传】于,于也。【周易】【毛诗】于皆作于。于于古通用。
又【集韵】邕俱切,音纡。广大貌。【礼·檀弓】邾娄考公之丧,徐君使容居来吊含。有司曰:诸侯之来辱敝邑者,易则易,于则于,易于杂者,未之有也。
又【文王世子】仲尼曰: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闻之曰: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俱与迂通。
又【正韵】休居切,与吁通。叹辞。【诗·周南】于嗟麟兮。
考证:〔【礼·聘礼】贿在聘于贿〕
谨按本书之例礼记谓之礼,此出仪礼不当称礼,谨省上礼字。〔【周礼·冬官考工记】凫氏为钟,两栾谓之铣,两铣谓之于。〕
谨照原文两铣改铣闲。〔【尔雅·释木】栈木,于木。【注】僵木也。江东呼木船。〕
谨照原注木船改木觡。 〔【文王世子】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仲尼闻之曰,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俱与迂通。〕
谨按周公至其君乎皆仲尼之言,此误于闻之上增仲尼二字,谨照原文周公上增仲尼曰三字,闻之上省仲尼二字。法于益于两于字照原文改于字。
和与的区别
"于",是象形字,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于"的本义为超过。《说文解字》:"于,于也。象气之舒。""于"的其他虚词义是其假借用法,今音读yú。"于"可用作介词、连词、助词和语气词。
"与",是会意字。"与",小篆字形,"一、勺"合起来(勺即酌,以物与人不问所欲,当斟酌而为之),表示赐予别人东西。"与",从与(yǔ,给予),从舁(yú,共同抬起),二者合起来表偕同、朋友。"与(与)"的本义是赐予、施予、给予。清代陈昌治刻本《说文解字》:"与,赐予也。一勺为与。此与与同。"另有:"与,党与也。从舁从与。"虚词"与"是假借字,可作为介词、连词和副词。作连词的"与",从先秦开始没有大的变化。
介词"与",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如"使"、"将"等义,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又消失了。副词"与"是"举"的通假字。"与"在结尾部分做疑问词时通"欤",表示反问或疑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