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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雁,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 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 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竟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今世儒争异同,何以异是?
——刘元卿《贤奕编》
赏析
讲究食物的烹调方法,原也无可非议。但可笑的是,这则寓言中的兄弟俩,仰望着飞翔的大雁,不是如何作出实际的努力去捕获它,而是围绕着获取后采用什么烹调方法而争吵不休,一个主张烹(煮),一个主张燔(fan,烤),竟至于向社伯(乡里的长官)去告状。结果雁已凌空远飞,坐失了获取大雁的良机。故事形象地告诫人们:用无谓的争论来代替实际的努力,只会坐失时机,贻误工作。
看见飞着的雁,想拿弓去射它, 这仅仅是为获取雁提供了可能,而决不等于已经获得了它。 兄弟俩的可笑,还在于他们把可能获取雁当成了已经获得雁,并以这种虚幻为前提,展开了或烹或燔的不休争论。结果两手空空, 一无所获。 由此, 寓言又告诉人们:一切脱离实际的空想都是荒唐可笑的; 各种用主观设想代替客观事实的作法都是注定要碰壁的。
这则寓言以庄衬谐,寓谐于庄。“舒雁(指鹅)烹宜,翔雁(飞翔的野雁)燔宜”、你看,弟弟对两种不同动态、两种不同烹调方式的区分是何等严肃认真,何等理直气壮;“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的判决又是多么平正公允,多么一丝不苟。但愈是这种严肃认真,愈是这样一丝不苟,就愈益衬托了争论的无谓,判决的滑稽。作者正是借助这种“庄”,衬托并寄寓了整个故事的丰富谐趣,使读者在神情严肃地读完这则寓言并领会它的寓意之后,不觉为之哈哈一笑,并从中获得教益。
明中叶以后的文坛,流派纷呈,各立门户,互相攻讦,争吵不休。作者刘元卿生当其时,有感而发,故寓言结尾处说:“今世儒争异同,何以异是?”这是切中时弊的。[1]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