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专有文化术语。
历史名词是历史上曾出现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称[1],例如“禅让”,传说古代实行举荐贤能之人为首领继承人的一种制度,据文献记献:有尧举舜、舜举禹[2]、禹先举皋陶、皋陶死禹又举益等历史故事。
名词解释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是指废钢铁、废有色金属(铜、铝、铅、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七类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与产生量的比值。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的计算
计算方法: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各类再生资源回收量÷各类再生资源产生量(权重均为1/7)×100%。
注:如缺乏个别品种的产生量数据,可对统计品种和权重做相应调整。国家已委托有关行业协会对各省域的主要再生资源产生量进行统一测算,各地也可用公式自行估算,相关计算公式适时加载。
参考文献
- ↑ 文字记载前的1500年的历史都发生了什么,搜狐,2020-10-14
- ↑ 尧舜禹时期之中国和大禹之都及夏代都城之变迁,搜狐,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