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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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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是柳州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中共柳州市委,由一名市委副书记分管,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的指导,并对柳州市所辖5县5区党史部门的工作负有业务指导职责。

机构沿革

1982年2月17日,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桂发〔1981〕16号文和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委员会扩大会精神,经中共柳州市委常委会研究,柳州市委以柳发〔1982〕12号文下发《关于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小组的通知》,柳州市党史资料征集小组成立,统一组织领导柳州市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编写工作,具体任务是负责党史资料征集、整理、鉴别、核实、交流工作和编写柳州地方党史。党史资料征集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共11名成员,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资料征集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后来柳州市委党史办公室的前身,办公地点设在市档案馆。

1985年12月18日,柳州市编制委员会以柳编〔1985〕36号文同意成立中共柳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确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10名。

198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以桂编〔1987〕247号文批复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报告,同意中共柳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定为相当县(处)级事业单位[1]

1990年12月17日,经中共柳州市委常委会研究,柳州市编制委员会以柳编〔1990〕52号文同意中共柳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设置中层机构,确定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设置两个科,即征编一科、征编二科,编制10人。

1992年10月5日,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桂委会〔1992〕26号文精神,柳州市编制委员会以柳编〔1992〕101号文确定将中共柳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改名为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原机构级别不变。

2005年4月15日,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柳编〔2005〕12号文同意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定为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事业单位。

2006年1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部以桂组复字〔2006〕99号文同意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法[2]管理事业单位。

2010年8月30日,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柳编〔2010〕7号文同意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增加1名编制,增编后总数为11名。

2011年4月18日,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柳编办函〔2011〕15号文同意柳北区、城中区、柳南区、鱼峰区设立党史研究室,在党委办公室挂牌,人员编制在城区内部调剂。

2011年4月20日,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柳编〔2011〕7号文同意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增设科室和明确领导职数的批复,核定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同意增设科研宣传科;同意将征编一科更名为秘书科,征编二科更名为征编科。

2017年6月2日,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柳编〔2017〕58号文同意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配备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长级),配备后科级领导职数4名。

机构现状

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现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设有秘书科、征研科和宣传教育科。随着近年来市委对党史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委党史研究室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科研经费逐年增加,党史研究成果不断积累,同时,对县、区党史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史工作走上了新的发展阶段。

在柳州市现辖的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5个县。5个县的党史办或史志办均是正科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各县县委,在县委和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目前5个县的党史部门都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

为了实现开门办史、全面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市委党史研究室以《柳州市大事摘编》通讯员队伍为基础,建立了一支60多人的党史联络员队伍;同时,还组建了柳州党史智库和柳州党史国史宣讲专家团,在协助党史征集、宣讲、科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柳州市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究中共柳州历史,宣传党的历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服务。

(三)负责编制中共柳州地方史中、长期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核实、研究、编纂、利用工作,为柳州市委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四)负责组织重要党史人物、重大党史事件的纪念活动,开展柳州重大革命历史事件、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拍摄和党史书籍、党史期刊、党史回忆录、红色旅游、党史人物生平事迹的编纂、审核、公开发表、出版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史重点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

(五)负责向柳州市直属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史工作部门传达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柳州市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指示,组织全市党史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指导、协调各县区党史工作。

(六)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机要、文秘、会务、接待、档案、信访等日常工作。承担组织人事、计划财务、干部培训、绩效考核、乡村振兴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柳州市党史工作规划和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史系统课题研究和成果评审。

(二)征研科。负责征集、整理、编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共柳州历史,研究、总结党的历史经验。负责做好柳州党史大事记工作。负责编撰柳州党史基本着作、各类党史专题性着作。负责指导各时期党史工作及有关党史问题的咨询、审定工作。负责做好党史资料的管理、利用及外协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党史征编业务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党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党史普及读物的编撰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的建设利用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重大党史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的立项、审看、监制与管理。组织落实重大党史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片展览、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的审定。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史重点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协助审查和审核有关建立革命纪念设施的相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史资政育人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党史宣传教育业务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