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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利得最大化是一个名词术语。

中国文字是历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种文字像汉字这样经久不衰。 从甲骨文发展到今天的汉字,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文字的发展经过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2]、草书、楷书、行书等书体演变。

名词解释

“个人利得最大化”有不同的称谓,“个人利益最大化”、“个人效用最大化”、“厂商利润最大化”、“个人偏好最大化”等等,都可以作如此解。“个人利得最大化”是西方经济学中一个最重要的假设前提,但是对这一重要的假设,从来没有人加以证明,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缺陷。由于这个缺陷,经济学的统一性、真实性、普遍性将遭到质疑,人们有时把“个人利得最大化”奉为至宝,有时又把它弃之如敝屣。本文通过对商品交换发生前后的分析,指出商品交换出现后人们生产与消费的矛盾表现为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无限扩大的矛盾,这一矛盾必然导致“个人利得最大化”。

个人利得最大化的历史成因

追溯“个人利得最大化”的源头,人们一般把它指向霍布斯,他在《利维坦》中强调,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物质利益,这是人的本性。随之而后的洛克、孟德维尔、休谟、孟得斯鸠等人,都不同程度认同自利的客观存在,并认为自利的实现方式,能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经济学意义上的“个人利得最大化”,在亚当·斯密那里,得到了最初的表述:人们只追求自己的利益,但藉“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能增进社会的利益。马尔萨斯、李嘉图都认为这种对自身利益的追逐是理所当然的;边沁虽然以“趋乐避苦”的心理因素取代自利的本性说,同样也认为自我利益的追逐是一普遍的现象;西尼尔来得更彻底,竞声称“每个人都希望以尽可能少的牺牲取得更多的财富”是经济学第一公理;约翰·穆勒并没有西尼尔的自信,尽管他也认可自利说的存在,但只把它看作一个抽象和假设。

或是经济学理论的必然发展,或是经济学论战中的自然延伸,“自利”说在边际学派那里发展为“经济人”的假说。杰文斯、瓦尔拉斯、门格尔、埃奇沃思等虽然在“经济人”假设的具体看法上有所区别,但把他们的共同点综合起来,可以把“经济人”定格为具有完全理性、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并能实现一般均衡的抽象体。如此看来,“经济人”思想相较于最初的自利说,似乎显得更加精细、更易于计量、更具有科学性。

但是,无论是“自利”说还是“经济人”,从来都没有缺少过反对者。德国历史学派指出, 依据初浅的心理学所构建的抽象的“经济人”,并不真实;人的自利并不一定会导致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不从历史的、文化的、法律的、政治的、伦理的诸多因素来探讨人的经济行为,就无法理解国民经济这个有机整体。马歇尔对之也不以为然,他认为一个以“经济人”的活动为内容的抽象的经济学,不可能获得成功。凡勃伦以“炫耀性消费”抗御“效用最大化”,加尔布雷斯以“生产者主权”否定“消费者偏好”,二者则有异曲同工之妙。赫伯特·西蒙的出现,人们以为反对派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他用“有限理性”和“满意利润”来抨击“利润最大化”和“完全理性”的神化,因此而获得诺贝尔奖的桂冠。

“自利”说或“经济人”并没有这样容易就范,布坎南坚持自利的追求会导致自然秩序,“效用最大化”只要放在 “约束条件”下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说明,他坚信自利是人的本性,并让它在政府服务和政治舞台上扮演重要的角色。诺思一方面把个人利益最大化视作制度变迁的动力,另一方面又把制度的好坏与否与个人利益最大化能否实现联系起来, 这样,自利、效用最大化、一般均衡的否定方面似乎都能够予以回应了。最后的“集大成者”也许要算加里·贝克尔,他把个人利益泛化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利益的追求,不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 不论是粗俗的,还是高尚的,都可以相容于“效用最大化”中;他把社会生物学引入经济学,希冀以此打破利己与利他的恒久对立;他把习惯、风俗、惰性、甚至犯罪都纳入理性的范畴,“完全理性”可能就没有敌手了吧……

个人利得最大化存在的问题

以上我们非常粗略地勾勒了“个人利得最大化”的历史成因,这种粗线条,肯定会遗漏不少重要的经济学家,遗漏了更精确的思想,但是对这篇论文的主旨来说,这也许已经够了。依据这一粗线条,我们可以看到,未经证明的“个人利得最大化”,至少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 人的自利,或被看作人的本性,或是以心理因素作出解释,或者如戈森所说的是上帝的旨意……这些主观的、抽象的臆说, 历来都为反对派诟病,要以此为经济学的重要基石,确实是让人难于接受的。甚至把自利称为经济学第一原则的埃奇沃思,也承认这个原则并不是非常现实的。梅纳德·凯恩斯对此有更公允的评价:“穆勒、杰文斯、70年代的马歇尔和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埃杰沃思都曾经信奉功利主义心理学,把经济学的基础置于这种信念之中。晚期的马歇尔,晚期的埃杰沃思以及许多较年轻的经济学家已经不完全相信这种心理学;但是,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去非常彻底地探讨这最初基础的合理性与否,却仍然依赖这种上层建筑”。

2.“个人利得最大化” 既然还是一个假设,既然还没有被证明,它的边界就是不清晰的,人们任意把新的内容添加到这一假设里面,使它的外延不断扩大。一个没有严格界定的假说,除了不断招致反对的异说,引来无谓的争论,还将使这一假说本身臃肿庞杂,它的普遍性会受到质疑。在萨谬尔森流传甚广的《经济学》中,在具有革新意义的斯蒂格利茨的《经济学》中,在曼昆“最令人鼓舞的经济学教科书”《经济学原理》中,都没有“个人利得最大化”或“经济人”的明确表述,至多只有零敲碎打式的运用,这不是一个偶然的巧合。在这三本有着深远影响且又是普及性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居然不正面介绍“个人利得最大化”或“经济人”这一重要的理论假设,这只能说明,这一重要假设的普遍性与适用性己遭到重创。

3. “个人利得最大化”或“经济人”假设的反复辩难,使许多新的观点、新的理论、新的假设应运而生,使经济学的统一性成了问题。人们当然可以说这是经济学理论的新发展,在更广阔的意义上,我们更应该说这引致了经济学的混乱与分裂。历史学派,边际学派,福利经济学,制度学派,凯恩斯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贝克尔的社会经济论……都可以说和这一争论直接有关。杨小凯对这样的分裂局面深有同感,只不过他希望用超边际分析来进行统驭。在另一极端,己经有人倡言超越或抛弃“经济人”这一假设,以便一劳永逸地了结这场争论。

因此,不论是由于历史遗存的原因,还是出于现实问题的考虑,都有必要对“个人利得最大化”作出证明。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