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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 |
中文名 :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 所属地区: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 |
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隶属于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地处大关县西南部,东与翠华镇、玉碗镇接界,南与昭阳区靖安乡相接,西与永善县茂林镇隔河相望,北与悦乐镇毗邻。区域面积103.35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户籍人口22391人。 民国初年,为图乐乡。1961年8月,并归翠华区。1962年7月,分设为大寨区。1970年,改公社。1982年,改称上高桥公社。1984年1月,复称区。1988年1月,改为回族彝族苗族乡。 截至2020年6月,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下辖6个行政村。 2019年,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7个。 [1]
目录
位置境域
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地处大关县西南部,东与翠华镇、玉碗镇接界,南与昭阳区靖安乡相接,西与永善县茂林镇隔河相望,北与悦乐镇毗邻。 区域面积103.3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属山地地貌,最高点位于大寨村牛角湾子,海拔2648米;最低点位于龙堡村大石板,海拔1221米,平均海拔2121.9米。
气候
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多年平均气温2℃,年平均降水量1200毫米,年积雪3个月。降雨集中在每年的6~8月,降雪集中在12月~次年2月。
水文
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境内河道属金沙江流域,主要河道有三级河1条,长20千米;四级河1条,长10余千米。河流总长度30余千米,河网密度0.3千米/平方千米。境内最大河流为洒渔河,由南向北流经境内团结、打堡、龙堡3个村民委员会,长20千米。
自然灾害
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冰冻、冷涝、冰、雹、虫灾,每年均不同程度地交替发生,主要发生在12月~次年9月。
自然资源
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境内地下矿藏主要有石灰岩、煤、铅锌、硫铁等,储量不明,煤已小量开采。
人口
2011年末,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辖区总人口20713人。另有流动人口5070人。总人口中,男性11122人,占53.7%;女性9591人,占46.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4101人,占68.08%;有回、彝、苗、傣、布依等7个少数民族,共6612人,占31.92%。超过1000人的少数民族有回1个民族,达5152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7.9%。2011年,人口出生率8.18‰,人口死亡率5.52‰,人口自然增长率2.66‰。 截至2019年末,户籍人口22391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2868元,比上年增长15%。 2019年,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7个。
农业
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有农业耕地面积25260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1418万元。粮食作物以马铃薯、玉米、荞子为主。2011年,粮食产量7237吨,其中马铃薯3843吨,玉米3045吨,2011年,主要经济作物以蔬菜、油料为主。生产蔬菜1993.4吨,油料作物4.9吨,竹笋10.6吨,核桃8吨。 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马、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出栏18620头,年末存栏10055头;牛出栏1726头,年末存栏4230头;马出栏136匹,年末存栏3132匹;羊出栏5130只,年末存栏6310只;上市家禽36960羽,年末存栏32720羽。
工业
2011年,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工业总产值达到141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有学前班3个,在校生98人;小学16所,在校生2752人,专任教师9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48%;初中1所,在校生635人,专任教师3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68.93%。
文体事业
2011年末,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有文化站1个,文艺演出队1支;农家书屋6个,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1个;有村级文化活动广场4个、KTV歌舞厅、茶室等娱乐设施。 2011年末,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有体育场地18处,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3%左右。 2011末,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辖区广播覆盖6个村100余个村民小组,集镇广播综合覆盖率80%;有地面卫星电视接收器1000多台,有100余个电视频道在本地落户,有线电视用户300多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100多户,电视综合覆盖率85%。
医疗卫生
2011年末,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有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6个;病床10张。专业卫生人员5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24万人次。 2011年,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6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5836人,参合率78.66%。
社会保障
2011年,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3户,人数228人,支出46.9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95户,人数1930人,支出162.12万元;农村五保供养192人,其中集中供养34人,分散供养158人,支出27.12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00人次,支出41.93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1人,抚恤费业费支出11.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