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于2001年7月27日成立,当时为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2004年2月,更名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保健品、化妆品[1]安全管理以及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制定辖区内综合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市局授权,负责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及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辖区内食品消费环节(包括餐饮业、食堂等),以及保健品(包括化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监督管理;
4、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开办、许可和变更审批,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5、负责辖区内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许可和变更审批,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负责对辖区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的监管;
7、负责监督检查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质量。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2]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及其它违法行为;
8、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实施;
9、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 ↑ 化妆品知识培训资料大全(收藏版),搜狐,2022-06-22
- ↑ 医疗器械究竟怎么划分? ,搜狐,20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