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 (香港)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三无是香港独特社会现象,在2008年开始出现。三无指无综援、无公屋和无交税(或没有公屋,没有综援和没有独立电表)的低收入[1] 住户。
政府措施
2008年2月,香港财政预算案公布,政府提出向全港电力公司用户发放1800元电费津贴,代全港公屋住户缴付租金和差饷,以纾解民困,可是有关政策并没有照顾到住在旧区板间房、套房、阁楼、天台屋、梗房的居民。2009年香港政府建议派悭电胆券,“三无”人士同样未能受惠。
多年来,“板套房”的居民一直都有向政府当局反映他们的处境,行政长官亦在其施政报告中提到,纾困措拖没有照顾到“三无”人士。
三无、四无、五无的不同定义
2008年初,香港社会开始提出“三无”、“四无”、“五无”人士的惨况,对“三无”、“四无”、“五无”人士有不同的定义。
“五无”人士指:无工作、无楼(非业主)、无综援、无公屋、无生果金的人士,亦有指“五无”是:无综援、无生果金、无强积金补助(月入超过一万)、无交税(退税)和无在学儿童(无学券),亦有指“五无”是:无强积金补助、无交税、无生果金、无在学儿童、无独立电表,亦有指“五无”人士定义为:无综援、无交税、无差饷(非业主)、无减租(非公屋)和无独立电表的人士。其实,“无差饷”和“无独立电表”是重复的描述,因为后者都是租客,都不用交差饷。
“四无”的定义比较清楚,指无工作、无物业、无综援、无公屋的人士,另一个定义是无公屋、无电表、无综援、无强积金补助。
“三无”的定义有两个:无综援、无公屋和无交税,或无综援、无公屋和无独立电表。前者指全港租住私人楼宇并不用交租和没有领取综援的人士,后者指全港租住板套房并不用交租和领取综援的人士。其实,板套房是低收入人士居住的地方,几乎所有人都不用交税。
概述
三无并非公屋住户。部份三无已申请公屋,并正在轮候中,一般家庭要等三年左右,个人申请则需要更长时间,甚至超过十年。部份三无则不符合公屋申请资格,理由是居港未满七年、部份家庭成员未获单程证来港、收入超过申请入息限额、他(们)的公屋被其他家庭成员占用、过往曾申请政府资助买楼或获得政府赔偿等。
三无并没有领取综援、伤残津贴或生果金,他们大都是一些有工作的家庭。另见在职贫穷。
三无全部都是住在板套房(即板间房、套房、天台屋、阁楼、梗房)的住户,他们并非电力公司直接用户,电费由业主(或房东)代收,他们缴付的电费比一般住户贵三至五成不等。住在板套房的住户都是租客或二房东,而非业主。
全港的板套房集中在几个旧区,例如观塘、土瓜湾、深水埗、西环、葵涌和荃湾等,各区有不同的特色,观塘是市区重建的重点区域,土瓜湾受沙中线影响,西环则受西港岛线影响,所以旧楼业主多等待地产商收购,而荃湾则是新来港人士聚居的地方,交通方便,对住屋有很大的需求,荃湾并非市区重建的地区,旧楼业主便将单位改建套房,租金收入可多两、三倍,间接鼓励更多旧楼业主将旧单位改建套房。2004年7月9日,“业主与租客(修订)条例”通过,加速了套房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