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 (香港)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三無是香港獨特社會現象,在2008年開始出現。三無指無綜援、無公屋和無交稅(或沒有公屋,沒有綜援和沒有獨立電錶)的低收入[1] 住戶。
政府措施
2008年2月,香港財政預算案公布,政府提出向全港電力公司用戶發放1800元電費津貼,代全港公屋住戶繳付租金和差餉,以紓解民困,可是有關政策並沒有照顧到住在舊區板間房、套房、閣樓、天台屋、梗房的居民。2009年香港政府建議派慳電膽券,「三無」人士同樣未能受惠。
多年來,「板套房」的居民一直都有向政府當局反映他們的處境,行政長官亦在其施政報告中提到,紓困措拖沒有照顧到「三無」人士。
三無、四無、五無的不同定義
2008年初,香港社會開始提出「三無」、「四無」、「五無」人士的慘況,對「三無」、「四無」、「五無」人士有不同的定義。
「五無」人士指:無工作、無樓(非業主)、無綜援、無公屋、無生果金的人士,亦有指「五無」是:無綜援、無生果金、無強積金補助(月入超過一萬)、無交稅(退稅)和無在學兒童(無學券),亦有指「五無」是:無強積金補助、無交稅、無生果金、無在學兒童、無獨立電錶,亦有指「五無」人士定義為:無綜援、無交稅、無差餉(非業主)、無減租(非公屋)和無獨立電錶的人士。其實,「無差餉」和「無獨立電錶」是重覆的描述,因為後者都是租客,都不用交差餉。
「四無」的定義比較清楚,指無工作、無物業、無綜援、無公屋的人士,另一個定義是無公屋、無電錶、無綜援、無強積金補助。
「三無」的定義有兩個:無綜援、無公屋和無交稅,或無綜援、無公屋和無獨立電錶。前者指全港租住私人樓宇並不用交租和沒有領取綜援的人士,後者指全港租住板套房並不用交租和領取綜援的人士。其實,板套房是低收入人士居住的地方,幾乎所有人都不用交稅。
概述
三無並非公屋住戶。部份三無已申請公屋,並正在輪候中,一般家庭要等三年左右,個人申請則需要更長時間,甚至超過十年。部份三無則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理由是居港未滿七年、部份家庭成員未獲單程證來港、收入超過申請入息限額、他(們)的公屋被其他家庭成員佔用、過往曾申請政府資助買樓或獲得政府賠償等。
三無並沒有領取綜援、傷殘津貼或生果金,他們大都是一些有工作的家庭。另見在職貧窮。
三無全部都是住在板套房(即板間房、套房、天台屋、閣樓、梗房)的住戶,他們並非電力公司直接用戶,電費由業主(或房東)代收,他們繳付的電費比一般住戶貴三至五成不等。住在板套房的住戶都是租客或二房東,而非業主。
全港的板套房集中在幾個舊區,例如觀塘、土瓜灣、深水埗、西環、葵涌和荃灣等,各區有不同的特色,觀塘是市區重建的重點區域,土瓜灣受沙中線影響,西環則受西港島綫影響,所以舊樓業主多等待地產商收購,而荃灣則是新來港人士聚居的地方,交通方便,對住屋有很大的需求,荃灣並非市區重建的地區,舊樓業主便將單位改建套房,租金收入可多兩、三倍,間接鼓勵更多舊樓業主將舊單位改建套房。2004年7月9日,「業主與租客(修訂)條例」通過,加速了套房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