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管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中共三亚市委规定的职责[1]。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2、加强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推动国有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指导、协调解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依照法定要求,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的企业派出监事会,对其财务活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视频
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海南三亚市 ,好看视频,2020-01-1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国人大网,201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