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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鄂湘 |
中文名 :万鄂湘 出生日期:1956年5月 |
万鄂湘,男,汉族,1956年5月生,湖北公安人,民革成员,1974年3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1]
人物履历
1974-1977年 湖北省公安县达河乡联华村知青
1977-1980年 武汉大学外语系学习
1980-1988年 武汉大学外语系教师,法学院助教、讲师(其间:1981-1988年武汉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986-1987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1988-1991年 武汉大学国际法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1-1992年 德国海德堡马普研究所访问学者
1992-1993年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1993-1997年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1997-1999年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9-2000年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0-2002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2-2011年 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2012年 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按部长级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2-2013年 民革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3-2018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2018-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
职务
2017年12月24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万鄂湘再次当选民革中央主席。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万鄂湘当选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人物作品
曾先后主持和参加过国家“八五”“九五”规划国家社会科学法学重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教委基金和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十余项
他所创办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多年来为全国数万“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受到国内外新闻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高度赞扬
出版有《国际人权法》、《国际条约法》、《欧洲人权法院判例评述》、《国际法》等学术著作近二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