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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的人》(Invisible Man)

长篇小说讲述一位黑人青年在白人主导的社会里,饱受种族歧视,不断寻找民族文化和自我身份的过程。

小说探究了二十世纪早年非裔美国人所遇到的一些社会、知识问题,包括非裔民族主义、身份问题以及布克·华盛顿所倡导的种族改革政策与个人主义和身份同一性等问题。[1]

1952年,由兰登书屋出版。出版后,在美国文学界和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

1953年相继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和“芝加哥保卫者” 奖,并被认为是经典的著作。

1998年,现代图书馆将《看不见的人》评为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第19名。

《时代周刊》将小说收入在1923-2005百大英文小说榜上。

作者简介

拉尔夫·艾里森Ralph Waldo Ellison,(1913年3月1日-1994年4月16日)出生于俄克拉何马城,著名的美国黑人学者、小说家。

父亲希望他也能成为一个诗人。由于三岁丧父,家境贫苦,很小就开始赚钱谋生。他从小喜欢音乐,尤其是爵士乐,立志当一个音乐家。中学毕业后,获得奖学金进入黑人大学塔斯克基学院(Tuskegee Institute)学习音乐。在这里他开始接触文学,阅读了艾略特的《荒原》。

在著名黑人诗人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和小说家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等帮助和影响下,开始从事文学创作。

其花费七年多(有的认为长达八年)时间精心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其在世期间问世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看不见的人》(又名《隐形人》)。

1952年,出版后,便立即在美国文学界和美国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

1953年,相继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

1965年,又被评为美国二战以来最重要、最有影响的小说,从而一举奠定了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直到今天,这部小说仍被列为世界文坛的“现代经典作品”。

他本人也因此获得了美国自由勋章等荣誉,并被接纳为美国科学院院士。[2]

主要作品

长篇小说《看不见的人》

散文集《影子与行为》

短篇小说二十二篇等。

主要人物

主人公

主人公是一个十七、八岁的黑人青年。他曾是南方的一个好孩子,从懂事起就一直努力按照学校教育所灌输的一整套价值观念塑造自己。在白人俱乐部里他为了能演讲而违心参与黑人少年之间的格斗,爬过带电的毯子去抢钱币;为了使演讲继续他吞下口里的血水。为了得到自人的认可他将脱口而出的“平等”改成“义务”。为此他得到白人给予的一只公文包和一份大学通知书的奖励。[3]

大学阶段,主人公以黑人校长布莱索博士为偶像,希望能像他那样有威望、有名车、大房子和一个浅肤色的妻子。别的同学都笑话布莱索的“老桶头”,而他总是对布莱索校长毕恭毕敬。然而当不谙世事的他让白人校萤看到了黑人混乱而肮脏的一面时,布莱索便毫不留情地将主人公开除并暗中设计让他永远也找不到工作。

主人公来到纽约,在“自由”油漆工厂找到工作,可工厂发生爆炸,他在爆炸中受伤。接著投身激进的政治运动,为“兄弟会”工作。但是,又因显示出个人才能而遭到“兄弟会”的清除。他参与街头黑人的骚乱并与黑人民族主义者拉斯对峙,以失败而告终,最后在警察的追捕中他不得不隐居地下,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看不见的人。

布莱索

黑人大学校长,博士。布莱索拥有无数黑人所向往的“一席之地”:“对全国各地的富翁颇有影响;事关黑人,必定会向他请教;他成了民族的领袖,……虽然他生得漆黑,满脸皱纹,可是在社会上他却比大多数南部白人更有影响。他们尽可以取笑他,却不能不把他放在眼里”。还拥有几辆名车和一位漂亮的浅肤色的妻子。

布莱索在自己的黑人种族中,他有著两张面孔。一张是和颜悦色的教育家、引导者的面孔,用以在自己同宗兄弟中骗取威望和影响力。在学校每一个人都很敬畏他,他时常以“教育家”的头衔上黑人报刊,“对我们来说.他不仅仅是学校的校长。他是一位领袖人物,一个'政治家',可以把我们的问题向上反映,……他成了我们宗人畏惧的黑炭阿爹”。

另一张则是严厉、冷漠的面孔。在自己的黑人种族中,他虚伪地对待自己的黑人兄弟,他为了保全自己的地位,他可以“不惜让国内所有的黑人一个早上都在树上吊死”。

他像白人一样叫黑人为“黑鬼”,出卖种族亲情,以维护他自身的权威与地位。因为主人公不小心让白人校董看到了布莱索博士不想让其他人看见的东西,所以布莱索非常愤怒。为了保全高而稳定的地位,他是比白人更无情,他认为任何有损学校的:行为都会对他的地位有所威胁,所以他毫不留情地将“我”开除学籍。而且他虚伪地许诺主人公说介绍他到白人那儿去工作。事实上,他所开出的介绍信,恰恰是为了斩断主人公找工作的后路。

内容

称自己是一个“看不见的人。”讲述他的故事。

他的隐形不是物理的——不是看不见——而是被人所无视。

他说因为自己被无视,所以可以逃离世界,住在地下并从独营电灯电力公司那里偷电。他同时点亮了1,369盏灯,听著唱片碟播放著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我作了什么孽落得如此伤痕累累》。他称自己躲在了地下,以便叙述自己的人生和隐身经历。[4]

“我是一个看不见的人,”这是小说主人公“我”回忆往事的开宗明义第一句话。

“请弄明白,别人看不见我,那只是因为他们不愿看见我。”

这个“我”躲在哈莱姆黑人区一家白人公寓的地下室里,偷接电线安装1369盏电灯,想使自己让人看得见。

“也许正因为我是个看不见的人,才如此需要光。光证实了我的存在,赋予我形体。”

光象征“我”所追求的自我和“身份”。

全书主要写“我”成为看不见的人的经过。“我”原是在美国蓄奴制南方土生土长的温顺黑小子,一向对白人毕恭毕敬,高中毕业时在典礼上发表了一篇阐释进步的秘诀在于谦卑的演讲,十分成功,结果被邀去本镇白人头面人物的集会上再次演讲。

演讲前,“我”先看了一场白人姑娘的脱衣舞,然后是黑人男孩们蒙上眼互相格斗,“我”也被迫参加,结果被打得眼青鼻肿,满嘴流血,但得照样演讲。“我”的演讲再次获得成功,赢得了一份上州立黑人大学的奖学金。读到三年级时,有个白人校董诺顿先生来校参观,“我”被校长派去开车陪校董各处游览,不幸遇到一个乱伦的黑人农夫,竟对校董侃侃而谈怎样由于屋小天冷,他与妻女同睡一床,如何一不小心爬到女儿身上,竟使女儿怀了孕。奇怪的是,虽然周围的黑人都排挤他,白人们反倒对他表示同情。校董听得津津有味,原来对方的叙述勾起了他对自己女儿乱伦的回忆,于是他重赏了这个黑人农夫,又要“我”开车去酒店喝一杯。他们去到金日酒家,那既是酒店也是客栈,有妓女也有疯子(附近有家疯人院,疯子们常常在男护士的陪同下来酒店喝一杯消遣解闷)。

一个疯子口口声声说诺顿是他的爷爷,一个妓女上来爱抚诺顿的额头,说她最喜欢象诺顿这样的白人。一个当过医生的疯子替诺顿看病,诊断说诺顿患歇斯底里。诺顿被疯子与妓女弄得惊恐万分,夺门而出想逃离酒店,结果在沙门上撞破了前额。他们回校后,黑人校长见贵宾受伤,勃然大怒,就把“我”开除出学校,他的临别赠言是“必须心狠手辣,假惺惺地讨好白人大人物,装出一副黑鬼模样以便攫取权势。 ”

“我”在拿到推荐信之后就去纽约谋生,谁知不论是谁看了一眼推荐信之后,就摇头把“我”拒于门外,后来才知道校长竟在信里说了“我”许多坏话。几经周折,“我”终于被一家油漆公司雇用,工作是给每桶白漆加上十滴黑色液体使劲搅拌,使白漆变得更白更亮。这些白漆都由政府订购,用来油漆纪念碑之类的国家级重要建筑物。不幸的是,“我”放错了拌料,使白漆里露出了黑色,于是被调去烧锅炉,锅炉房的工头怀疑“我”是工会的坐探,两人打了一架,引起锅炉爆炸,差点儿使“我”送命。进医院后,医生又把“我”当作新机器的试验品,不仅使“我”失去了好容易通过工作获得的自我,甚至使“我”丧失了记忆。

出院后,“我”在哈莱姆黑人区遇到了好心肠 的黑女人玛丽,在她家租了一间房子,在她的帮助下慢慢地适应环境,恢复了一部分“黑人身份”。但“我”厌恶这个身份,有一天偶尔在房里发现一个当作制门器的铁铸黑人像,我把它看作自我嘲弄的象征,随手捡起把它摔坏,还打算把它扔掉,先扔到别人专用的垃圾桶里,却被女主人看见,当场叫“我”把它捡回去;原来“我”把它扔在街心,又被人当作失物捡起送回手中,简直想扔也扔不掉。

有一次“我”在街上漫步,看见有一对黑人老夫妇正被房东太太强迫搬迁,家具什物零乱地堆放在路边,一个白人警察在威风凛凛地执行命令。一群围观的黑人激于义愤,眼看要对警察动武,“我”怀著又恨又怕的复杂心理,上前劝止说: “黑人兄弟们,这不是办法,我们的民族是守法的,是不轻易发怒的。”但白人警察却变本加厉地对那对老夫妇施暴,“我”忍无可忍,即席发表一篇演说,煽动群众起来打跑警察,又把家具搬回寓所。“我”的行为引起了激进组织“兄弟会”的注意,“我”也被邀参加了这个组织和它的活动,觉得自己终于重新获得了自我。然而“我”很快发现这个组织的头头知识浅薄,他们的背景也很可疑。

“我”常常奉命去干一些“我”并不想干的事,“我”重新获得的自我又逐渐失去: “我”依稀觉得自己又进了一条死胡同,成了一个看不见的人。一些白种骚女人追求我,把我看作性机能的象征。

一个名叫西比尔的女人醉醺醺地求“我”强奸她,但“我”并没碰她,只是用唇膏在她醉死过去的躯体上写了几个字: “西比尔,你被圣诞老人强奸了。没想到吧。”兄弟会的活动遭到了一帮以拉斯为首的黑人民族主义分子的反对,双方剑拔弩张,一见面总要拼个你死我活。

“我”被卷入斗争,常常被拉斯手下的人逼得东躲西藏。有一次“我”躲进了一家杂货铺,买了一副墨镜和一顶宽边白帽子将自己乔装打扮一下,谁知一下子竟成了莱因哈特先生,获得了流氓、赌棍、情夫、牧师等多重身份。这就引起了“我”的深思:“我”究竟是谁,究竟是什么身份,怎么一副墨镜和一顶白帽子就能使“我”由原来的我变成另一个人?像这样什么人都是,又什么人都不是; 既有一切身份,又等于没有任何身份——如果这样,“我”也就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无论是对黑人还是白人,对南方还是北方,对兄弟会还是对拉斯之流。

外在世界既然遗弃我、不承认我,“我”也就只好把目光转向内心世界,来自我发泄和自我发现。在一次拉斯挑起的骚乱中,“我”逃离险境时跌进一个地洞,也就将计就计,以地洞为家躲藏起来,作深刻的自我反省,翻来复去思考著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口述了本书。[5]

叙述人称他一直生活在地下:故事的结尾也就成了故事的开始。他称自己明白必须对此真诚,同时对社区负责。

至此,他称自己终于做好重回地面的准备了。

评论

《纽约时报》评论家奥维尔·普莱斯考特称“在我读过的美国黑人文学中,拉尔夫·艾里森的第一部小说《看不见的人》给我的印象最深,它表现出作家才华横溢的一面。”

作家索尔·贝洛在他的评论中称“小说是第一流的作品,辉煌的成就……它悲欣交集,富有诗意,体现出最卓越的创造性智慧。”

《新共和》杂志的乔治·梅伯里称艾里森“在捕捉人物性格和经历,以及奇思异想出的形象、声音上是个大家。”

《巴黎评论》的文学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称“这的确是非常好的一本书。当我第一次读到它的时候就倍感惊奇、欣然,小说是经得起反复品味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