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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元光四年春》

原文

上曰:“此丞相事,何请。”灌夫亦持丞相阴事[3],为奸利[4],受淮南王金与语言[5]。宾客居间[6],遂止,俱解[7]。

夏,丞相取燕王女为夫人[8],有太后诏,召列侯宗室皆往贺。魏其侯过灌夫,欲与俱。夫谢曰:“夫数以酒失得过丞相[9],丞相今者又与夫有郤。”魏其曰:“事已解。”强与俱。饮酒酣,武安起为寿,坐皆避席伏[10]。已魏其侯为寿[11],独故人避席耳,馀半膝席[12]。灌夫不悦,起行酒[12],至武安,武安膝席曰:“不能满觞[13]。”夫怒,因嘻笑曰:“将军贵人也,属之[14]!”时武安不肯。行酒次至临汝侯[15],临汝侯方与程不识耳语[16],又不避席。夫无所发怒[17],乃骂临汝侯曰:“生平毁程不识不直一钱[18],今日长者为寿,乃效女儿呫嗫耳语[19]!”武安谓灌夫曰:“程李俱东西宫卫尉,今众辱程将军,仲孺独不为李将军地乎[20]?”灌夫曰:“今日斩头陷匈,何知程、李乎[21]!”坐乃起更衣[22],稍稍去。魏其侯去,麾灌夫出[23]。武安遂怒曰:“此吾骄灌夫罪[24]。”乃令骑留灌夫[25]。灌夫欲出不得。籍福起为谢,案灌夫项令谢[26]。夫愈怒,不肯谢。武安乃麾骑缚夫置传舍[27],召长史曰[28]:“今日召宗室,有诏。”劾灌夫骂坐不敬[29],系居室[30]。遂按其前事,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31],皆得弃市罪[32]。魏其侯大愧,为资使宾客请,莫能解[33]。武安吏皆为耳目[34],诸灌氏皆亡匿,夫系,遂不得告言武安阴事。

段意

写田蚡设法陷害灌夫的情况。开始,田蚡策划抓住灌夫在颍川地区横行的劣迹惩治灌夫,但灌夫也抓住了田蚡接受淮南王财物等短处相要挟,致使阴谋未能实现。田蚡聚妻,灌夫参加婚宴,因不满田蚡等人的傲慢态度骂了人,田蚡遂以“侮辱诏令”的罪名将灌夫抓了起来,并捉拿灌家的各支亲属,一一加上杀头之罪。

注释

  [1]元光四年:公元前131年。

  [2]请案:请求皇上立案查办。

  [3]持丞相阴事:抓往田蚡见不得人的秘密事。

  [4]为奸利:作奸犯法以谋利。

  [5]受淮南王金与语言:收受淮南王的财物,并说了不该说的话。汉制,大臣不得与诸侯王交通,更不得言宫中事。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年前141年),淮南王刘安朝,时田蚡为太尉,誉王当立为太子。王大喜,厚遗田蚡金。其后王因谋反被发觉,自杀。

  [6]居间:从中调解。

  [7]遂止,俱解:双方的矛盾冲突才缓和下来。

  [8]取燕王女:娶燕王刘泽之子燕康王刘嘉之女。取,通“娶”。

  [9]数以句:多次因酒后失言得罪过丞相。

  [10]武安二句:田蚡站起来向客人祝福敬酒,客人都离开座位伏在地上,表示不敢当。

  [11]已:已而,随即。

  [12]馀半:剩下的一半人。膝席:用一席跪在地上。古人席地而坐,两脚向后,屁股坐在脚上。膝席,比避席伏地要简慢得多。

  [12]行酒:酌酒巡行劝人饮。

  [13]满觞:喝满杯酒。

  [14]属之:请干杯。属:《汉书》作“毕”,尽。

  [15]临汝侯:灌婴之孙灌贤。

  [16]程不识:和李广相好的名将。当时程不识为长乐宫卫尉,李广为未央宫卫尉。耳语:凑着耳朵说话。

  [17]无所发怒:没有地方发泄怒气。

  [18]生平句:平常说程不识一钱不值。毁:毁谤。直:值。

  [19]呫嗫(chenie):形容唧唧咕咕的说话声。

  [20]独不为句:难道不给李广留点面子吗?

  [21]今日二句:今天就是杀头穿胸也不怕,还管他什么程、李呢?这是灌夫发酒疯的话。

  [22]坐:指座上的众宾客。更衣:上厕所。

  [23]麾:通“挥”。

  [24]此吾骄灌夫罪:这是我放纵灌夫的过错。

  [25]骑:骑士。留:拘留。

  [26]案:同“按”。谢:谢罪。

  [27]传舍:驿站里接待宾客处。

  [28]长史:相府中主管秘书的官。

  [29]劾(he):弹劾。骂坐:骂座上的客人。不敬:不遵诏令。臣下不敬,轻则免官,重则杀头。

  [30]系居室:押在居室里。居室,少府所属的官署。

  [31]分曹:分班,分批。支属:灌家宗族的分支。

  [32]弃市:在街市上行刑示众。

  [33]为资二句:为灌夫出钱托宾客去说情,未能得到田蚡的谅解。

  [34]耳目:刺探消息的人。[1]

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长,生于龙门(西汉夏阳、即今陕西省韩城市,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汉史学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