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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的法则》 舒婷 诗词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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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的法则》

作品名称: 人心的法则

文学体裁: 诗歌

创作年代: 现代

作者: 舒婷

《人心的法则》是由舒婷创作的一首现代诗歌。

诗歌原文

为一朵花而死去 是值得的

冷漠的车轮 粗暴的靴底

使春天的彩虹 在所有眸子里黯然失色

既不能阻挡 又无处诉说

那么,为抗议而死去 是值得的

为一句话而沉默 是值得的

远胜于大潮 雪崩似地跌落

这句话 被嘴唇紧紧封锁

汲取一生全部诚实与勇气 这句话,不能说

那么,为不背叛而沉默 是值得的

为一个诺言而信守终身? 为一次奉献而忍受寂寞?

是的,生命不应当随意挥霍 但人心,有各自的法则

假如能够 让我们死去千次百次吧

我们的沉默化为石头 像矿苗

在时间的急逝中指示存在 但是,记住

最强烈的抗议 最勇敢的诚实

莫过于—— 活着,并且开口

作者简介

舒婷,当代女诗人祖籍福建泉州,1952年生于福建石码镇,生长在厦门。初中未毕业即“插队落户”。1969年开始写作,其时诗已在知青中流传。回城后当过多种临时工:水泥工、挡车工、浆纱工、焊锡工。1979年开始在民间刊物《今天》发表诗作,同年在《诗刊》正式发表作品。1980年《福建文艺》编辑部对她的作品展开近一年讨论,讨论涉及到新诗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1981年福建省文联专业创作,现为中国作协理事;作协福建分会副主席,两次获全国性诗歌奖。1982年出版诗集《双桅船》和《舒婷、顾城抒情诗选》,1986年出版《会唱歌的鸢尾花》等。

[1]

人物经历

50年代中期,母亲带着她和兄妹三人从漳州回到厦门,被分寄在祖母和外婆家里。舒婷从小随母亲在外婆家长大。

四岁起,外祖父就拿唐诗当儿歌教她念,外婆则娓娓讲述“三国”、“水浒”、“聊斋”哄她上床睡觉。小学三年级,有了一点阅读能力,便开始取五花八门的书籍来看,一直到初中,也因此眼睛越来越坏。

1964年就读于厦门一中,1969年,舒婷在“上山下乡”洪流中插队到闽西山区。1972年,舒婷以自己姨妈的继女身份,被照顾回城。

1979年4月,《诗刊》从《今天》上选发了舒婷的《致橡树》,两个月后,又发表了她的《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和《这也是一切》。198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2013年04月28日,再次高票当选厦门文联主席。

2016年12月,当选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