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监察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随州市监察委员会是由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历史沿革
2018年1月6日,随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
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1](草案)第四章对于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能与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监察职能
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主要职能是:
(一)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三)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察职责
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
监督。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2]。
现任领导
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吴晓军。
随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居正、朱汉英、叶建荣。
随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余军民、汪涛、瞿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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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第1号)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依法选举产生随州市出席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名。根据法律规定,其代表资格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确认。现将名单公告如下(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生慧(女,回族) 甘子林 刘伟 严春才 克克(藏族) 李婉莺(女) 何佑鹏 何胜 张健(女) 张馨心(女) 陈正祥 陈新武 罗兰(女) 金妮(女) 郑晓峰(女) 钦春兰(女) 夏卫东 夏学东 钱进 钱远坤 徐德 黄艳峰 崔传金 蒋随鄂(女) 曾鑫 潘祥树 戴百雄
(第2号)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法选举吴晓军为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第3号)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法选举盛勇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第4号)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12名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万晓熙 石守超 刘永忠 苏轩(女) 李先海 李克望 李晖 杨世勇 佘艳娥(女) 董立 廖朝宏 戴百雄
现予公告。
参考文献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搜狐,2018-03-26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搜狐,202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