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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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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是文山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辖县。位于云南省南部。东隔红河与个旧市、蒙自县、河口瑶族自治县相望,西接绿春县,北连元阳县,南与越南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老街省坝洒、莱州省清河、封土和奠边府省孟德四县接壤,边境线长502千米。总面积3677平方千米。总人口38万人(2012年末)。有苗、瑶、傣、哈尼、彝等民族。全县辖2个镇、11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金河镇、金水河镇、铜厂乡、勐拉乡、老集寨乡、者米拉祜族乡、阿得博乡、沙依坡乡、大寨乡、马鞍底乡、勐桥乡、营盘乡、老勐乡。县政府驻金河镇。

地处哀牢山中山峡谷小区南端,东部和南部有勐坪和勐拉两个坝子。最高海拔3074米,最低海拔105米。红河流经县西北界,老勐河、勐拉河、茨通坝河、金河、金水河等河流经境内。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平均降雨量2330毫米,年均气温18℃。矿藏资源有铜、锡、镍、铅、锌、金、银、独居石等。盛产香蕉、菠萝等水果。特产草果、八角、木耳[1]、香菌。昆(明)那(发)公路过境。革命纪念地有金平烈士陵园。

历史沿革

西汉属牂牁郡西随县地,东汉属益州牂牁郡西随县地,三国蜀汉属益州兴古郡西随县地,两晋及南北朝属宁州兴古郡西随县地,隋属南宁州都督府黎州地,唐南诏国时属通海都督府辖地,宋大理国时属秀山郡大甸地,元属临安广西元江宣慰司和泥路大甸地,明清属临安府建水州(县)江外十五勐十八土司地之一。改土归流以前,为建水勐拉刀土司、者米王土司、茨通坝李土司及勐丁张土司地。

雍正八年(1730)7月,临安府属迤东道;乾隆三十一年(1766)10月,临安府属迤南道;光绪十三年(1887)10月,临安府属临安开广道。1917年改土归流,设金河行政区,辖刀、王、李三土司地;设勐丁行政区,辖勐丁张土司地,属蒙自道。1929年废道,金河行政区及勐丁行政区直属于省。1932年改为金河设治局及平河设治局。

1934年9月1日(1936年7月批准),将两设治局合并设立金平县,各取首字故名金平,县治设于金河。1942年属第三行政督察区(驻建水县)。1948年属第五行政督察区(驻建水县)。1950年属蒙自专区。1954年1月属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地级,1957年11月18日改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985年6月11日,国务院(国函字88号)批复同意撤销金平县,成立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2月7日自治县正式成立。

1996年,金平苗瑶傣族自治县面积3685平方千米。人口约30.4万人,其中苗族占总人口的25.7%,瑶族[2]占12.5%,傣族占5.4%。辖2个镇、12个乡:金河镇、金水河镇、老勐乡、铜厂乡、者米拉祜族乡、老集寨乡、营盘乡、马鞍底乡、勐桥乡、大寨乡、沙衣坡乡、阿得博乡、十里村乡、勐拉乡。县政府驻金河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常住总人口316171人,其中:金河镇49498人,金水河镇19109人,十里村乡15991人,铜厂乡31720人,勐拉乡29036人,老集寨乡24590人,者米拉祜族乡18797人,阿得博乡13634人,沙依坡乡19215人,大寨乡15190人,马鞍底乡17185人,勐桥乡19184人,营盘乡28007人,老勐乡15015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常住总人口356227人,其中:金河镇79658人,金水河镇22295人,铜厂乡30920人,勐拉乡33953人,老集寨乡25510人,者米拉祜族乡22481人,阿得博乡15174人,沙依坡乡20082人,大寨乡16562人,马鞍底乡18446人,勐桥乡24750人,营盘乡30034人,老勐乡16362人。

2014年,金水河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视频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相关视频

《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
金平瑶族宣传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