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培火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蔡培火 | |
---|---|
出生 | 1889年5月22日 |
逝世 | 1983年1月4日 | (93歲)
籍贯 | 雲林北港 |
母校 | 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 |
知名于 | 1952年擔任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副會長兼台灣省分會會長,1974年蔡從紅十字會中撥出新台幣20萬元創辦中華民國捐血運動協會,並擔任會長。 |
蔡培火(1889年5月22日-1983年1月4日),號峰山,臺灣雲林北港人,就讀於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為日治時期教師、社會運動人士以及戰後時期政治人物。1952年擔任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副會長兼台灣省分會會長,1974年蔡從紅十字會中撥出新台幣20萬元創辦中華民國捐血運動協會,蔡任會長。先後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成立四個捐血中心。1983年1月4日因病過世,高齡95歲[1] 。
年表簡介
- 1889年,出生於雲林北港,父親為當地知名的學者。
- 1895年,因與兄長參與抗日活動,被日方通緝,全家避難於福建石門,因家產 耗盡,不得不返回北港,生活轉為困苦。
- 1902年,學會基督教會傳教用的羅馬拼音臺灣白話字。
- 1906年,進入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就讀。
- 1910年,國語學校畢業,進入公學校執教。
- 1914年,臺灣同化會成立,加入為會員。
- 1915年,總督府嚴禁同化會,被迫離開教職,在親友與林獻堂的支助下,至東京留學。
- 1916年,考入東京高等師範學校理科二部(物理化學科)。
- 1920年,一月,擔任新民會幹事。二月,高師畢業,皈依基督教。七月,擔任 「臺灣青年」雜誌首任編輯兼發行人。
- 1921年,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第一次代表。
- 1922年,「臺灣青年」改組為「臺灣」,改認為臺灣分社主任,專門負責臺灣 地區的事務。
- 1923年,與蔣渭水、陳逢源為第三次議會請願運動代表。在東京成立「議會期 成同盟會」,出任理事。秋天回臺,加入「臺灣文化協會」,擔任專 務理事。
- 1924年,因「治警事件」被判徒刑四個月。
- 1925年,創立「美臺團」,巡迴播映教育啟蒙影片。
- 1926年,「文化協會」第六回總會召開,發生體制爭議。
- 1927年,一月,蔡培火與贊成「理事制」的會員退出「文化協會」。二月,蔡培火與蔣渭水合組「臺灣自治會」,七月組織「臺灣民眾黨」,出任該黨 顧問。十月,領導臺灣民眾黨就文協會員發表「脫離文協的聲明書」。
- 1928年,寫〈與日本本國民書〉。
- 1930年,到東京邀請楊肇嘉回臺,出面領導「臺灣地方自治聯盟」。八月,該聯 盟成立,蔡培火出任顧問,造成臺灣民眾黨內部分裂,十二月時被開除黨籍。
- 1934年,八月,與林獻堂、林呈祿連署發函全島「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同志 ,討論未來動向。九月二日正式決議中止請願運動。
- 1937年,七七事變後,避居東京,開設「味仙」飲食店維生。並撰寫《東亞之子如斯想》。
- 1942年,由東京再避居上海。
- 1945年,受命與林獻堂等人代表台灣同胞,參加南京受降典禮。十一月,赴重慶晉見蔣介石,並加入中國國民黨,為台灣省黨部執行委員。
- 1946年,二月,回台灣。
- 1948年,當選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
- 1950年,受聘為陳誠內閣政務委員。
- 1952年,擔任紅十字總會副會長,臺灣省分會會長。
- 1965年,轉任總統府國策顧問。創立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同時編著《國語 、閩南語對照詞典》。
- 1972年,編著《國語、閩南語對照詞典》第二冊。
- 1974年,創辦中華民國捐血運動協會。
- 1975年,編著《閩南語注音三民主義》。
- 1983年,病逝。[2]
影片分享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 蔡培火 - 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
- 關於蔡培火在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