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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读作zhuàn)是汉字通用规范二级字。 此字始见于《说文》中的小篆文字中。 本义是运笔书写。后用作动词时,指用篆书书写。后引申为雕刻。也用作姓。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篆
注音字母; ㄓㄨㄢˋ
字级; 二级字(编号5959)
平水韵部; 上声十六铣
笔顺编号; 314314551353334
读音; zhuàn
五笔; txeu
统一码; 基本区 U+7BC6
部首; 竹
结构构型; 上下结构
总笔画; 15
字源演变
"篆"字始见于《说文》中的小篆文字中(图1)。随后发展了两种字体。一种是汉代时期的文字(图2),其与《说文》中小篆字体相比,字形整体较为宽大,且上方的"竹"字头变成了像是中间一竖向内弯曲的两个"十"字,但此字形并没有继续发展了。另一种就是直接发展到了楷体文字,沿用至现代汉语。
"篆"字是形声字。《说文》中说"篆,引书也。从竹,彖声。"竹表意,其形像竹叶,表示古时篆书大都写在竹简上。"彖"读作tuàn,表声。本义是运笔书写。后由本义引申指一种汉字的书体,篆体。后引申为雕刻,铭刻。宋·邵长蘅《阎典史传》中说"使县令摄篆旁邑。"这里的"篆"字是官印的代称,古代官印多以篆字镌刻,亦借指官职。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五》《竹部》 持兖切
引书也。从竹彖声。
说文解字注
引书也。
引书者,引笔而箸于竹帛也。因之李斯所作曰篆书,而谓史籒所作曰大篆,既又谓篆书曰小篆。其字之本义为引书,如雕刻圭璧曰瑑。周礼注:五采画毂约谓之夏篆。
从竹彖声。
特兖切。十五部。
宋本广韵
持兖切,上狝定 ‖彖声元3部
篆,篆书。持兖切。七。
康熙字典
《未集上》《竹字部》
《唐韵》《广韵》持衮切。《集韵》《类篇》《韵会》《正韵》柱兖切。$音瑑。《集韵》:篆书也。《尚书·序疏》: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及新莽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时有六书,三曰篆书,即小篆。下杜人程邈所作。五曰缪篆,所以摹印。《法书考》:大篆者,周史籀所作也。或曰,柱下史始变古文,或同或异,谓之篆。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汉·艺文志》《史籀》十五篇是也。以史官制之,用之敎授,谓之史书,凡九千字。小篆者,秦相李斯所作也。增损大篆、籀文,谓之小篆。亦曰秦篆。天下行之。画如铁石,字若飞动,作楷隶之祖,为不易之法。其铭题钟鼎,及作符节,至今用焉。
又毂约也。《周礼·春官》:孤乘夏篆。注:夏,赤也。夏篆,五采画毂约也。
又《考工记》:钟带谓之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