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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
田(拼音:tiá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 。此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 ,象形字。其古字形像阡陌纵横或沟浍四通的一块块农田。本义为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后延伸至和农业有关的东西。
"田"也是汉字的一个部首,从"田"的字多与田猎耕种有关,如:畦、畎、界、甸、町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田
拼音; tián
注音; ㄊㄧㄢˊ
平水韵; 平声一先
部首; 田
总笔画; 5+0
字级; 一级(编号0224)
五笔; LLLL
造字法; 象形字
结构; 独体字,独体结构
统一码; 基本区 U+7530
异体字; 佃,畋
笔顺编号; 25121
笔顺; 竖横折横竖横
四角码; 60400
仓颉; W
字源演变
田,象形字。字形像在一大片垄亩上画出三横三纵的九个方格,表示阡(竖线代表纵向田埂)陌(横线代表横向田埂)纵横无数的井田,有的甲骨文像畸形的地亩。简体甲骨文将三横三纵的阡陌简化为一横一纵的"十"。其造字本意为阡陌纵横的农耕之地,后引申为动词,指种地,后来写作"佃"。也有古代统治者赏赐给亲属臣仆的封地、古代的地积单位。和生产活动单位和蕴藏矿物的地带等意思。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古籍有时假借"田"代替"畋"。既像田猎战阵之形,又像井田之形。甲骨文有繁简不同的形体,如字形1、2,后世则主要继承简体的写法,历代只有笔势的变化,结构则古今不变。"田"的本义是指耕种用的土地。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陈也。树谷曰田。象四囗。十,阡陌之制也。凡田之属皆从田。待年切。
说文解字注
陈也。
各本作陈。今正。陈者、列也。田与陈古皆音陈。故以叠韵为训。取其陈列之整齐谓之田。凡言田田者、即陈陈相因也。陈陈当作陈陈。陈敬仲之后为田氏。田卽陈字。叚田为陈也。树楮曰田。种菜曰圃。树果曰园。见囗部。象形。各本作象四。今依韵会正。今人谓为从囗从十。非许意也。此象甫田之形。毛公曰。甫田谓天下田也。待年切。古音如陈。十二部。囗十、逗。千百之制也。此说象形之恉。谓囗与十合之。所以象阡陌之一纵一横也。各本作阡陌。涉部无此二字。今正。周礼遂人曰。凡治野。夫闲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连于亩。百夫之涂谓之为百。千夫之道谓之为千。言千百以包径畛路也。南亩则耦纵遂横。横纵洫横。
浍纵川横。
遂径畛涂道路纵横同之。东亩则耦横遂纵。沟横洫纵。浍横川纵。径畛涂道路之横纵同之。故十与囗皆象其纵横也。阡陌则俗字也。凡田之属皆从田。
康熙字典
【午集上】【田字部】
《唐韵》待年切。《集韵》《韵会》《正韵》亭年切。$音阗。《说文》:軰也,树谷曰田。象四口。十,阡陌之制也。《玉篇》:土也,地也。《正韵》:土已耕曰田。《释名》:填也,五稼塡满其中也。《易·乾卦》:见龙在田。《诗·小雅》:雨我公田。《通典》:古有井田,画九区如井字形,八家耕之,中为公田,乃公家所藉。圭田者,禄外之田,以供祭祀。加田者,即赏之又重赐之田也。
又爰田,即辕田。《左传·僖十五年》:晋於是乎作爰田。注:分公田之税应入公者,爰之於所赏之众。《晋语》作辕田。《前汉·食货志》: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农民戸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馀夫,以口受田如比。注:师古曰:爰,更互也。比,例也。
又名田。《前汉·董仲舒传》: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通典》:名田,占田也。各为立限,不使富者过制,则贫弱之家可足也。
又代田。《通典》:汉武征和三年,以赵过为搜粟都尉。过能为代田,一畮三甽,岁代其处。每耨必附根,根深能水旱。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一斛以上,用力少而得谷多。
又屯田。《正字通》:汉晋率兵屯,领以帅,唐率民屯,领以官。宋率营田,以民。汉赵充国於金城,留步士万人屯田,击先零,条上屯田十二事,宣帝从之。明初兼行官屯、民屯、兵屯、商屯、腹屯、边屯诸法,永乐时著令每一都司另拨旗军十一名耕种,号样田,据所收子粒多寡,以辨别岁之丰凶、军之勤惰,虽养军百万,不费民闲一粒。兵法所谓屯田一石,可当转输二十石也。
又营田。《通典》:宇文融括隐田曰:浮戸十共作一坊,官立庐舍,谓之营田戸。言为官营田,非屯田戸也。
又职田,职分田也。《文献通考》:隋开皇中始给职田,又给公廨田。唐贞观以职田给逃还贫戸,每畞给粟二斗,谓之地子。十八年复给职田。永泰元年,百官请纳职田充军粮。宋真假宗兴复职田,庆历均公田,复限职田。绍兴复职田。金元志官皆有职田。
又方田,即均田。《通典》:宋熙宁五年重修方田法,元丰罢之。郭谘摄肥乡,令以千步方田法,四出量括,遂得其数,收逋赋八十万。
又区田。《泛胜之书》:汤有七年之旱,伊尹作为区田法,敎民粪种,负水浇稼。贾思勰曰:区田以粪气为美,不必皆良田。又不耕旁地,庶尽地力。
又籍田,天子亲耕之田也。《礼·月令》:孟春,天子帅三公、九卿,躬耕帝籍。
又弄田。《前汉·昭帝纪》:上耕於钩盾弄田。师古注:谓宴游之田,天子所戏弄。
又一井为田。《鲁语》:季康子欲以田赋。注:田,一井也。《管子·乗马篇》:五制为一田,二田为一夫。
又《书·无逸》:文王䰞服,即康功、田功。注:康者,安民之功。田者,养民之功。言文王不侈服饰,专安养斯民也。
又猎也,与畋、佃通。俗作䝗。《易·恒卦》:田无禽。疏:田者,田猎也。《诗·郑风》:叔于田。传:田,取禽也。
又姓。《五音集韵》:出北平。敬仲自軰适齐,后攺田氏。《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注》注:敬仲奔齐,以軰、田二字声相近,遂为田氏。
又《黄庭经》:尺宅寸田可治生。注:尺宅,面也。寸田,两眉闲为上丹田,心为绛宫田,脐下三寸为下丹田。
又官名。《诗·豳风》:田畯至喜。传:田畯,田大夫也。《左传·昭二十九年》:稷,田正也。疏:稷为田官之长。《周礼·夏官·田仆》:田仆上士十有二人。
又星名,苍龙之宿。《石氏星传》:龙左角曰天田。
又神名。《诗·小雅》:以御田祖。传:田祖,先啬也。《周礼·地官·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注:田主,田神。后土,田正之所依也。
又鼓名。《诗·周颂》:应田县鼓。传:田,大鼓也。《释文》:田如字,郑作㌾,音胤。
又车名。《周礼·夏官·田仆》:田仆掌驭田路。注:田路,木路也。
又地名。《尔雅·释地》:郑有圃田。《左传·隐八年》: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疏:许田,鲁国朝宿之邑。
又《僖二年》:虢公败戎于桑田。注:桑田,虢地,在弘农陕县东北。
又《成六年》:晋迁于新田。注:今平阳绛邑县是也。《后汉·郡国志》:京兆蓝田出美玉。
又州名。《韵会》:广南,化外,唐开蛮洞置。
又草名。《尔雅·释草》:皇守田。注:似燕麦子,如雕胡米,可食,生废田中。一名守气。
又何晏《景福殿赋》:骈田胥附。注:騈田胥附,罗列相著也。
又《礼·问丧》:殷殷田田,如坏墙然。疏:言将欲倒也。
又莲叶貌。《江南曲》: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又《集韵》:地因切。树谷曰田。
又《正韵》:荡练切。音电。《诗·齐风》:无田甫田。朱注:田谓耕治之也。《释文》:无田,音佃。
又《字汇补》:池邻切。音陈。《晋语》:佞之见佞,果丧其田。《释文》:田音与陈同。
又转音亭。韩愈《越裳操》:孰荒于门,孰治于田。四海旣均,越裳是臣。
又《法苑珠林颂》颂:贤人慕高节,志愿菩提音。御鹤翔伊水,策马出王田。
又《易林》:邪径贼田,恶政伤民,夫妇呪诅,太山覆顚。真音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