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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秩序》作者: 马克思·舍勒,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品方: 谭徐锋工作室,出版年: 2017-4-1,页数: 294,定价: CNY 54.00,装帧: 精装,ISBN: 9787303212781。
书籍是知识[1]的源泉,只有书籍才能解救人类,只有知识才能使我们变成精神上坚强的、真正的、有理性[2]的人。唯有这种人能真诚地热爱人,尊重人的劳动,衷心地赞赏人类永不停息的伟大劳动所创造的最美好的成果。
原文摘录
爱优先于恨这条定理,和否定这两种情感的基本行为具有同等本源性,过去常常被错误地解释,更常常被错误地论证,这是事实;例如,该定理不能引申为:我们现在憎恨的每一事物我们先前必定爱过,即恨始终是被翻转的爱。在对他人的爱中,我们固然常常观察到这种情形,但与此相反的情形同样常见:一个事物一存在就引起憎恨,一个人一出现就受到憎恨。下述法则倒可能存在:特殊种类的肯定的价值行为(某个特定的人对此充当着一种与此对应的非价值行为即一种反价值的载体),想必已经构成一种爱的行动的内涵,如果与恨相关的行为现在可能的话。就此而言,[法国神学家]博叙埃(J-B。 Bossuet)在关于爱的著名篇章中所阐述的定理不无道理:“人们对某一实事感觉到的恨只是出于人们对另一实事怀有的爱;我恨疾病,只是因为我爱健康。”因此,产生恨的前提始终是对一种价值行为是否发生的失望,人们曾经意向性地(因此还不是以期待行动的形式)在精神上承担这种价值行为。
引自章节:爱的秩序/56
作者简介
马克思•舍勒(1874—1928),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价值伦理学、哲学人类学与知识社会学的奠基人,被视为现代德语学界传奇人物。在哲学、社会理论、伦理学、神学、心理学、教育学、思想史等领域卓有建树。海德格尔视其为“全部现代哲学最重要的力量”。早年执教耶拿大学、慕尼黑大学,参与现象学运动。1919—1927年,任科隆大学哲学和社会学教授、社会学研究所所长。1928年,执教法兰克福大学不久,因中风猝然辞世。著有《同情的形式和本质》、《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和实质价值伦理学》、《论人类的永恒性》、《价值的颠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等。今人编有《舍勒全集》,美国芝加哥大学设有舍勒研究所,德国成立了国际舍勒研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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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什么是知识?,搜狐,2016-08-13
- ↑ 理性,是解决绝大多数问题的关键,搜狐,201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