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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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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轿车爆炸案
图片来自epochtimes

济南轿车爆炸案,又称济南“7·9”爆炸案,是2007年发生于中国山东省济南市的一起政府官员利用爆炸物恶意行凶暴力犯罪案件。2016年8月,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剧《人民检察官[1] 》前几集就取材于本案。

审理

2007年8月6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段义和、陈志、陈常兵犯故意杀人罪、段义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判决及执行

2007年8月9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陈志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陈常兵犯爆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段义和、陈志、陈常兵均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23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段义和、陈志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驳回陈常兵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7年9月5日,爆炸案主犯段义和(而他同时裁定贪污罪名全面成立)、陈志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

评价

  • 当地政府官员认为此案极其严重,影响恶劣。
  • 当地媒体的集体失语受到谴责。

事发经过

2007年7月9日17时30分左右,济南市区建设路发生一起轿车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受害人名为柳海平,是当地官员段义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情妇。起初段义和送济南套房4幢,小汽车2辆,而柳海平对钱财不断追逐,并多次提出婚约,令致段义和产生犯罪想法。在2007年7月9日指使陈志、陈常兵在柳海平所驾本田飞度驾驶座下方安置遥控炸弹,当柳行车至济南市建设路一段时,车辆发生爆炸,柳海平当场炸死,路边1行人受伤,损毁车辆两辆。 现场情况极其血腥惨烈,“肠子都炸飞了,就挂在上边窗户上。”

段义和等供述,其为此次谋杀预谋长达半年之久。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