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證
港澳通行證 |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 簽發機關: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類型: 旅行證件、出入境證件 用途: 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 |
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給中國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地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留學等非公務活動的旅行證件。
通行證分為個人旅遊、團隊旅遊、探親、商務、其他、逗留等種類。[1]
目錄
證件簡介
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等非公務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簽注前往。
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前往。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持證人須於羅湖口岸、深圳灣口岸、蛇口碼頭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持證人須於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地區定居、探親或應邀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學術等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有效簽注前往。
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有效期為5年,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簽注分為探親簽注(T)、商務簽注(S)、團隊旅遊簽注(L)、個人旅遊簽注(G)、其他簽注(Q)和逗留簽注(D)。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者澳門。
來港澳前,必須取得內地公安部門簽發有關來港澳目的簽注(如團隊旅遊、個人旅遊、商務或其他簽注等)。
持中國公民有效護照經香港前往其它國家或地區的過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證件及供海外旅遊並已經確認的續程車/船/機票,可在每次入境時獲准在港逗留7天而無需事先領有進入認可。
簽注種類
個人旅遊G
有效期可為三個月或一年,次數可為一次或兩次,一般每次最長逗留7天,但也有更長的簽種。目前為止,開放"自由行"個人旅遊、可以申請直通香港簽注的城市,按照香港入境處所公布,一共有49個:廣東省全省21個地級市,以及其他省的28個地級市/直轄市。另外,深圳戶籍居民可以辦理一年多次簽注,但(按2015年4月13日新出台的規定)一周只能去一次,稱作"一周一行"。
團隊旅遊L
分為三個月一次或兩次、一年一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
(如需個人游,可以抵達深圳口岸購買送關服務過關,所有口岸都通行,2017年8月1日以後已經不需要送關服務,團隊旅遊簽也可直接過關)
探親T
分為三個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個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商務S
分為三個月一次、三個月多次、一年多次,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
其他Q
三個月一次或兩次、一年一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14天
逗留D
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據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准的期限簽發
已停簽種類
1.奧運A:多次有效,每次入境可逗留90天,僅在2008北京奧運期間簽發
2.訪問F:為新版"個人旅遊G"簽注的前身,功能及申請地域限制和新版G簽注一樣,手續較旅遊L簽注簡單,已於2007年更換為"個人旅遊G"簽注。
3.旅遊L:為新版"團隊旅遊L"簽注的前身,功能和新版L簽注一樣,申請時通常需提供旅行社文件,已於2007年更換為"團隊旅遊L"簽注。
有效期限
證件有效期
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5年。2014年9月15日,全面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規定,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
簽注有效期
內地居民往來港澳簽注分為6個種類,即個人旅遊(G)、探親(T)、商務(S)、團隊旅遊(L)、其他(Q)、逗留(D)根據申請事由分類簽發。其中香港G簽和L簽的有效期都為:3個月1次、3個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種有效簽注。澳門簽注只有3個月1次、1年1次申請。簽注規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一進一出算一次。
有效期的解釋
以1年1次為例,不是表示1年內只能去1次,而是指該簽注的有效期為1年,在1年以內往返過港澳後,還可以再次申請簽注,申請次數沒有限制。如果1年內不去,則該簽注過期無效,可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