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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十年(1721年)辛丑科進士。即用知縣,歷任福建長泰縣、長汀縣知縣。雍正九年(1731年)正月,任台灣澎湖通判。范咸主修的《重修臺灣府志》中有他的記載。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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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仁 |
臺灣府糧補海防通判(澎湖通判) 雍正九年(1731年)上任 |
繼任: 周于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