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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7號),設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以下簡稱自治區司法廳),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1]。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指導監督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審批工作的職責。
3.組織指導律師資格和公證員資格考試工作的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2.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職責。
3.主管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的職責。
(三)強化的職責
1.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2.警務督察管理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自治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監獄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刑罰執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負責勞動教養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
(五)指導、監督、管理律師、公證和法律援助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六)監督、指導各地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及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七)監督、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八)主管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九)監督、指導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及槍支、彈藥、服裝和車輛等警用物資裝備。
(十)監督、指導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系統的宣傳教育、幹部培訓、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管理權限範圍的監獄、勞教系統處級領導幹部,協助地、州、市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一)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 ↑ 社區矯正,你知道多少? ,搜狐,201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