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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益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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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益民,男,1960年出生,河南省洛宁县人。大学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二级警监。2017年8月1日,张益民被河南省濮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1]
人物履历
历任河南洛阳地区公安处侦察科长;
洛阳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永城市公安局局长;
河南省公安厅刑科所长;
濮阳油田公安局局长;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副厅级)。[2]
违纪被查
2016年5月12日,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8月1日,张益民被河南省濮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收受的字画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参考文献
- ↑ 河南交警总队原总队长张益民获刑11年:受贿供女儿国外挥霍. [2017-08-01].
- ↑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接受组织调查. [201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