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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含英,水利專家,我國近代水利事業的開拓者之一。幾十年來,把全部身心獻給了祖國的水利事業。特別是對黃河的治理與開發,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以現代科學的觀點與傳統治河經驗相結合,理論聯繫實際,寫出《歷代治河方略探討》、《黃河治理綱要》等十多種治黃論著。他貫徹上中下游統籌規劃、綜合利用和綜合治理的治黃指導思想,為治黃事業,從傳統經驗轉向現代科學指明了方向。
人物經歷
張含英,字華甫,1900年5月10日出生於山東省菏澤市。其父張建基思想比較開明,家境雖然並不富裕,但很重視對子女的培養。因此,張含英從小就被送入學校受正規教育。張含英青少年時期,正值清末民初,政治腐敗,國勢衰微。中華民族亡國滅種的威脅強烈震撼着他的心。所以他很早就萌發了救國救民之志,並抱定決心要走「科學救國」之路。
1918年,他考入北洋大學(今天津大學)土木工程系。次年,由於參加「五四」運動而被校方開除,而轉入北京大學物理系。
1921年,考取山東省官費留學備取生,於當年夏天赴美國入伊利諾大學土木系,半工半讀,3年結業,獲榮譽結業證和土木工程學士學位。接着又到康奈爾大學研究院學習一年,獲土木工程碩士學位。1925年學成回國。
1925—1933年,張含英先後在菏澤中學、青島大學、山東省建設廳、葫蘆島港務局、山東教育廳、華北水利委員會等單位任職。
1933—1938年,任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秘書長、總工程師。在3年任期內,他配合李儀祉先生倡導科學治河,為傳統經驗與近代科學相結合開創了新路。抗日戰爭期間,張含英輾轉於四川、廣西、陝西之間。
1941—1943年出任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長。1945年率團赴美考察水利。1946年率領黃河治本團一行7人,考察黃河河南孟津至青海貴德河段。
1948—1949年,張含英出任北洋大學校長。任職期間,他按照實事求是的校訓精神,保持和發揚了北洋大學嚴格治校的傳統。他對學生要求特別嚴格。他認為學生是未來的工程師,而工程師必須是「能根據科學的理論,運用技術的手腕,依照經濟的法則,以完成服務於社會的目的」。因此必須學好理論,受科學的洗禮,並要把握現實,理論和實際結合。他以「德、才、學、識、量」五個字作為一個人成功所需的條件,來鼓勵學生。
1950—1979年,張含英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水利電力部副部長併兼任部技術委員會主任30年,直接參與了中國水利的各項重大決策。此外,還擔任了多種社會職務,先後當選為原平原省人民委員會委員,第一、第二、第三屆中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歷任第五、第六屆中國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第一屆委員會委員,中國水利學會第一、二屆理事長,第三、四屆名譽理事長。 張含英在生活中,同樣身體力行。他家教很嚴,家庭非常和睦。他的家訓是「嚴於律己,奉公守法;廉潔治事,勤儉持家;戒驕戒躁,謙虛為懷;服從真理,反省消災」。在長期擔任領導職務期間,他從來沒有為個人或家屬提過任何要求,更不允許子女利用他的地位去享受什麼照顧。
治理黃河
1981年,張含英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委員會之約,寫了一篇文章,題目叫做「黃河召喚系我心」。這個命題十分恰當地概括了他為黃河事業嘔心瀝血,艱苦努力的奮鬥歷程。張含英的家鄉是山東省菏澤縣,地處黃河下游沿岸,深受黃河泛濫之苦,幼年的張含英,就經常聽祖母和母親講述黃河決口改道的故事。每年夏秋季節,黃河漲水的警報聲,人們緊張防汛的吶喊聲,在他幼小的心靈上都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中學他又聽到老師講述清咸豐五年(1855年)黃河在河南省蘭封縣銅瓦廂決口改道的情況,黃河河道一下子從菏澤縣城的南邊滾到縣城的北邊,此後20年間無人整治,任其泛濫,災情特別嚴重。這些事,迫使張含英思考着這樣一個問題:蘊育了中華民族的黃河卻為什麼這樣殘暴?為什麼它會決口改道?他決心要探索這個奧秘。他認為,水利也是科學的一個分支,他要通過研習水利,實現「科學救國」的抱負。1925年,張含英從美國留學回國。恰在這一年,黃河在濮陽縣(當時屬河北省)南岸的李升屯民埝決口,泛水於下游黃花寺衝決南岸大堤,禍及山東省。山東省河務局請他同往調查水災,這是他第一次參加治理黃河的實踐機會。經過調查,他認為黃河決口是由於堤防不固,而固堤之法,必須改埽工為石頭護岸,但遭到保守思想與腐朽勢力的反對。從這次石埽之爭中,使他悟出一個道理:治理黃河不單是工程技術問題,其中還有社會問題。
1928—1930年,他在山東省建設廳工作時,曾先後提出引黃灌溉和發展省內水電等建議,同樣遭到反對。在他一再堅持下,只修成一座小型虹吸管和一座小水電站,但得不到推廣。
治河實踐遭到挫折,但張含英的治河意志沒有改變。他積極從事治河歷史與治河理論的研究。在美國留學期間,他曾向柯樂斯教授借閱過4冊黃河資料,內容十分豐富。這給他回國以後的研究工作幫助很大。回國後,他又詳細閱讀和研究了中國歷代治河的大量論著,提出兩點新的認識:第一,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治河計劃,必須有充分的科學依據;第二,過去治理黃河,多側重於孟津以下的黃河下游,而黃河為患的根本原因,是來自上中游的洪水和泥沙,所以專治下游,不能正本清源。
中國著名水利專家李儀祉於1931年2月24日在《大公報》上發表了「導治黃河宜注重上游」一文。3天之後,張含英也在該報發表了「論治黃」的文章。該文認為,對於傳統治河觀點而言,李儀祉提出要注重上游的意見,無疑是治河策上的新發展,但就治黃整體而言,就上中下游並重。此外,該文還深刻分析了黃河得不到治理的社會原因,如河政不統一,許多矛盾無法解決;保守思想作祟,新的科學技術得不到推廣應用;政治腐敗,河工人員存在「利河多事」的思想等等。此文發表以後,他曾擔心會得罪於當時已負盛名的李儀祉先生,以後的事實證明,他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在時隔不久的一次聚會中,李儀祉先生笑容滿面地和他握手,表示了對他的論點的讚許。1933年9月,黃河水利委員會成立,李儀祉出任第一屆委員長,張含英被任命為委員兼秘書長。兩位專家的相識與共事過程,成為水利科技界的一段佳話。1933年黃河洪水暴漲,下游多處決口,國民黨政府匆忙命令成立「黃河水利委員會」和「黃河水災救濟委員會」,並指定黃河堵口事宜由後者負責,前者「不必過問」。身兼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的冀、魯、豫三省主席也聲稱,下遊河防仍由三省河務局主管,黃河水利委員會不得參與。在這種情況下,黃河水利委員會只能從事科學治河的前期工作。雖然提出「十年一小成,三十年一大成」的設想,但要實際展開工作,仍然受到各方面的牽制,如水文測驗、地形測量、模型試驗、水土保持試驗工作,實施起來阻力很大。儘管如此,張含英在黃河水利委員會工作的3年裡,加強基本資料的觀測研究,並多次深入現場調查,探索自然規律,先後發表論文多篇,於1936年連同以前著作匯集出版了《治河論叢》一書。同年還出版了《黃河志第三篇水文工程》一書。
1947年,張含英在中國工程師學會第十四屆年會上發表了「黃河治理綱要」論文。這是他回國20多年研究黃河的總結論,可稱之為其代表作。該文分總則、基本資料、泥沙之控制、水之利用、水之防範、其他共六部分,80條意見,約18000餘字。他在總則中首先提出治河的基本原則:「治理黃河應防治其禍患,並開發其資源,藉以安定社會,增長農業,便利交通,促進工業,由是而改善人民生活,並提高其知識水平」。還指出:「治理黃河應根據需要達到之目的,政治經濟之現實背景與未來之發展,及天然因素或條件,先行擬定治河之方策。此項方策並應隨資料之補充,學術之進步,與社會之需求,每5年檢討一次,必要時修正之」。「治理黃河之方策與計劃,應上中下三游統籌,幹流與支流兼顧,以整個流域為對象」。「治理黃河之工事,凡能作多目標計劃者,應儘量兼顧」。「治河之各項工事,彼此相互影響,應善為配合之」。「黃河之治理,應與農業、工礦、交通及其他物資建設連繫配合」。在泥沙之控制部分,首先指出「黃河為患之主要原因為含沙量過多。治河而不注意泥沙之控制,則是不揣其本而齊其末」。並建議:「為求徹底明了泥沙之來源及河槽沖積之現象,應於流域以內布設觀測站,河道擇設觀測段,並根據實地情況作控制之研究。」認為減少泥沙來源的主要方法是:「對流域以內土地之善用,農作方法之改良,地形之改變,溝壑之控制諸端」。還指出這些「多為農林方面之事,故應與農林界合作處理之」。 關於水之利用部分,他首先提出應推算全河各段之水流總量與潛能,「進而支配全流域灌溉之用水,航運最低之接濟,以及電力之供給」。並指出:「水之利用,應以農業開發為中心、水力、航運應配合農業」。同時又要注意,對各河段作具體分析,明確各河段的主要目標。如「貴德之龍羊峽,循化之公伯峽,皆可攔河作壩,用水發電」。「龍羊峽以下,經松巴、李家、公伯、孟打、寺溝、劉家、鹽鍋等七峽而至蘭州」,均可進一步研究攔河作壩。蘭州至中衛間,則「應先於大峽之西霞口,紅山峽之吊吊坡及黑山峽之下口築壩」。上述兩個河段,「必於利航,水力、灌溉、蓄水數者同時兼顧。而高地之灌溉,又須藉力抽水……故此段工程最宜作多目標之計劃」。同時應顧及大通河、大夏河、洮河等支流的開發治理。
「寧綏平原土壤肥美,氣候適宜,引水便利,素有糧庫之稱。惜舊有灌溉,工事雖多,今已逐漸湮廢,且效能低微,故徹底整理擴充,應視為該區首要工作」。又提到「寧綏沿河地勢較平,改進航運須以調整河槽方法為之。惟以目前需要而言,改善航道與修築鐵路兩者孰為最宜,應先作比較研究,然後定之」。
晉陝間河段,「倘於龍門上之石門一帶築壩高一百五十至二百公尺,更於其上游建壩二處,即可將全段化為三湖……故此段亦為多目標開發計劃之良好區域」。「河在陝縣與孟津間位于山谷之中,且臨近下游,故為建築攔洪水庫之優良區域。其築壩地址應為陝縣之三門峽及新安之八里胡同」。對於此段開發方案,文中作了比較詳細的論證。認為應作一級開發(即八里胡同建高壩)和兩級開發(即八里胡同和三門峽各建一低壩)兩種方案的比較研究,並以國家財力而定取捨。八里胡同高壩方案可以進行綜合利用,可控制下泄洪峰流量不超過10000秒立方米,發電裝機可達120萬馬力以上(約90萬千瓦)。如由於國家資金困難,可先築低壩以攔洪。低壩壩址,八里胡同與三門峽都有條件,或先建三門峽以攔洪,以後再建八里胡同低壩以發電;或先建八里胡同低壩以攔洪,等到國家財力允許時再加高大壩,作綜合利用。不管採用哪種方案,水庫回水都不宜超過潼關,以保關中平原安全。最後他得出的結論是一級開發方案(即在八里胡同建高壩,進行綜合利用),最為適宜。
「黃河下游……可建閘引水灌溉」、「應利用河水灌溉,並配合排水系統,引水洗鹼」、「下游航行之利素不甚大,輪船行駛全不可能。應先配合防洪之需要,整理河槽……以期航運之逐漸發展」。
關於水之防範,首先指出「黃河下游為水患最多之區,亦河患特別嚴重之地,其治理目標,應列防洪為首要」。上述陝縣至孟津間之築壩攔洪與上中游泥沙之控制等事,均「應視為下游防洪之有效辦法」。此外還提出在「鄭縣及蘭封南岸,原武及開封北岸,長清或濟陽北岸等處,可否開闢泄洪道,應分別研究並考其利」、「當其他防洪工程進至相當階段時,再作束窄堤距之圖」、「初期修整,不可貿然束窄」、「若僅以堤為防洪之具,則應以安全排泄鄭縣22000秒立方米洪水為初步標準」。下游「可備一平時河槽及洪水河槽」。下遊河槽之固定,「應視為今日急要工作。而固定之法尤宜即行着手研究,並選擇適當河段早日試行」。「黃河上、中游之水患,範圍均尚不大,災情亦較輕微。但若干年後,可能因經濟建設,人煙日密,財富日增,而漸威脅嚴重」。並提出蘭州、綏遠、韓城、朝邑等地區水患防範之意見。河口段之治理,亦應擬定計劃。此外,文中還提出「防洪不應以決口能堵為己足,而應以預防免決為職責」。亦「不能視為純粹之慈善或賑濟問題,應顧到其與經濟方面之關係」。防洪「必須有一適當之標準,而此項標準之擬定,亦為社會經濟之問題」。
在基本資料部分,該文詳細列舉了應調查研究水文、泥沙、蒸發、地下水、地形、地質、經濟等情況及資源蘊藏量等項。在這裡充分體現了作者科學治河的思想。這篇論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人民治黃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建國之後
新中國成立後,張含英長期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和水利電力部副部長併兼任部技術委員會主任等領導職務。建國之初,中國水利基礎十分薄弱,水利科學技術也很落後,要迅速改變這種狀況,張含英深感自己責任重大。他認識到只有認真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努力發揮自己的專長,全心全意為人民辦水利,才能不負黨的重託。當時水利最迫切的任務,首先是防治淮河、長江、黃河等幾條大江大河的洪水泛濫,緊接着就是制定各大江河的流域規劃和許多重要工程的施工。這些重大問題的處理方案和規劃設計文件,都要經過部技術委員會審查研究,提出意見,然後上報。為了正確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把好技術關鍵,張含英刻苦學習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思想,不斷提高政策水平。部務會議上決定重大問題時,他都能陳述己見。他同時看到,當時轉業從事水利工作的領導幹部和一般幹部,大多對水利知識比較生疏,而求知心切,於是決心在工作之餘從事水利科學技術的普及工作。50年代,他先後出版了《水利概說》等10多種科普讀物,頗受歡迎,有的還被用作幹部培訓教材。40年來,中國水利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其中滲透着張含英辛勤的汗水和心血。他不愧為新中國水利事業開拓者之一。張含英雖然是一個工程技術人員,但他思想領域比較開闊。他認為辦水利,不單是修工程,「水利」的含義應是廣義的。中國水利學會1957年重建時,在他的提議下,將原名「中國水利工程學會」中「工程」兩字取消,用意即在於此。他認為水利科學是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相結合的綜合性科學,所以水利工程師必須克服單純技術觀點。他的這些學術思想深刻影響和推動着水利科學技術的研究和進步。
青銅峽水利樞紐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張含英花費心血最多的仍然是黃河開發與治理。1949年以後,開始了人民治黃時期。張含英多年的治河宿願,得到了實踐的機會,他以滿腔熱情,投入人民治黃的行列。1949年,他受聘為解放區黃河水利委員會顧問,王化雲主任向他徵求治河意見時,即以《黃河治理綱要》作答。同時他還建議在鄭州鐵路橋以西的黃河北岸建閘引水灌溉。這個建議很快被人民政府採納,1951年動工,1953年建成,使豫北36萬畝農田獲得黃河水灌溉之利。這就是開黃河下游引黃灌溉之先聲的人民勝利渠。
1953年,由水利部、農業部、中國科學院和西北行政委員會等有關部門,組成了「西北水土保持考察團」,張含英為團長,自4月20日至7月15日,歷時85天,行程2000多公里,對黃土高原的重點地區進行了考察研究,最後寫成「西北水土保持考察團工作報告」。「報告」中指出:水土保持是根治黃河、發展農業生產、提高人民生活的根本工作,亦是綜合性改造自然工作。開展西北水土保持,應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採取「全面了解,重點試辦,逐步推廣,穩步前進」的方針,配合黃河建設,結合農業生產,分別不同地區、不同情況,在「保原、固溝、護坡、防沙」總的要求下,以「攔泥蓄水,合理利用土地」的辦法,逐步開展農、林、牧、水相結合的綜合性的水土保持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到「水不下原,泥不出溝,土不下坡,沙不南移」。為達到上述目標,應進行以下工作:①做好基本工作;②結合農業生產,開展群眾性的水土保持工作;③有計劃地發展林業,培植草原;④有重點地建立綜合性國營農場;⑤設立水土保持的領導機構。這次考察為以後大規模開展水土保持工作打下了科學基礎。
1954年,中國組成「黃河查勘團」,團長為水利部副部長李葆華,副團長為燃料工業部副部長劉瀾波,包括蘇聯專家和中國工程師、科學家。張含英作為核心成員參加了該團的工作。從2月至6月,查勘河道3300公里,幹流壩址21處,支流壩址8處,灌區8處、水土保持4處,下游堤防1400公里。這次查勘為制定黃河規劃取得重要的第一手資料。由於張含英以前已多次考察黃河,對治黃有一套比較系統的意見,因而對這次考察起到了介紹情況和幫助決策的作用。
同年,國家成立「黃河規劃委員會」,張含英為委員,直接參與黃河流域規劃的編制和審定工作。1955年2月,該委員會提出了「黃河綜合利用規劃技術經濟報告」報送國家審批,7月30日第一屆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根治黃河水害和開發黃河水利的綜合規劃的決議」,批准了上述報告,從而成為此後開發治理黃河的法律依據。
「黃河綜合利用規劃技術經濟報告」所依據的資料,更為翔實,所包括的內容更為詳盡,但就其規劃思想而言,例如把黃河流域看作一個整體,提出上中下游統籌,干支流兼顧,除害興利結合,多目標開發,有關部門互相協作,以促進全流域經濟社會發展作為治河總目標等等,與張含英1947年所寫的《黃河治理綱要》中所闡發的觀點,則是互相吻合的。40年的治黃實踐,也證明《綱要》中的許多建議是合理的,如龍羊峽、劉家峽、鹽鍋峽、三門峽均已建壩,發揮着作用。他所推薦的其他壩址,有的正在修建,有的正在作建壩的前期工作。因此,有理由說,《黃河治理綱要》中提出的規劃思想及許多建議,代表了當代的治河水平,這是張含英對治理黃河的突出貢獻。
60年代以後,張含英又潛心研究治黃歷史,到80年代,先後出版了《歷代治河方略探討》、《明清治河概論》、《治河論叢續篇》等著作,其中《明清治河概論》一書獲1989年首屆中國科技史優秀圖書榮譽獎。他治學嚴謹,一絲不苟,引用古籍,務求準確,為核訂一句話,一個字,不惜查遍各種卷籍或版本。他為人正直,以自己的學術成就在水利界贏得了信譽。張含英是一位不知疲倦、永遠進取的學者。如今仍堅持每天上午到辦公室閱讀文件和資料,以求跟上時代前進的步伐。
人物簡歷
1900年5月10日出生於山東省菏澤縣。
1924年畢業於美國伊利諾大學土木工程系,獲土木工程學士學位。
1925年獲美國康奈爾大學土木工程碩士學位。
1926—1928年任青島大學教授。
1930—1932年任北寧鐵路局葫蘆島港務處主任工程司。
1932—1933年任華北水利委員會課長兼北方大港籌備處主任工程司。
1933—1936年任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秘書長、總工程師。
1936—1938年任中國經濟委員會水利處副處長。
1938年任經濟部技正。
1938—1939年任湘桂水道工程處處長兼總工程師。
1939—1940年任揚子江水利委員會代理委員長。
1941—1943年任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長。
1943—1948年任中央設計局設計委員兼水利組組長。
1948—1949年任北洋大學校長。
1949—1949年任解放區黃河水利委員會顧問。
1950—1958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副部長兼技術委員會主任。
1958—1979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副部長兼技術委員會主任。
1979—1982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顧問。
1990年任水利部技術委員會顧問。
2002年12月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2歲。
個人作品
在長達70多年的水利生涯中,張含英同志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學術上卓有成就,先後著有《治河論叢》,《黃河志-水文與工程》、《水力學》、《歷代治河方略述要》、《黃河治理綱要》、《防洪工程學》、《水利概論》、《工程與水利》、《明清治河概論》等著作。1994年退出領導崗位後,繼續關心和支持水利的改革和發展,堅持不懈,辛勤耕耘,潛心水利研究和寫作,出版水利水電專著20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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