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科學技術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開封市科學技術局(開封市知識產權局)是主管全市科技工作和知識產權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1]。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擬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規範性文件、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建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促進科技金融緊密結合。
(四)擬訂全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牽頭組織開封市(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負責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相關工作。
(五)編制市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需求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平台建設。支持安全生產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
(七)牽頭全市科技服務和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2]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和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承擔科技扶貧相關工作。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負責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和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科技人才計劃;負責我市兩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工作,承擔院士工作站的建設與管理。擬訂科技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三)負責開封市科學技術獎勵相關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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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開封市政府機構介紹,開封市人民政府
- ↑ 科技成果轉化 看這個就夠了 ,搜狐,2016-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