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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的(1914年-1956年),原名宋汝昭,剧作家[1]。1914年4月生于河北省丰润县宋家口头村,北平大学法学院俄文经济系肄业。1930年5月28日首次以“宋之的”为笔名在《新晨报》副刊发表处女作《黎曙》,1932年参加中国左翼戏剧家联盟并领导新地剧社、大地剧社等,并且参加了夏衍领导的左翼影评小组,1935年赴太原任西北影业公司和西剧社编剧,194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6年4月17日,因患肝癌去世,年仅42岁。主要作品包括话剧《谁的罪》、《雾重庆》、《国家至上》,电影剧本《无限生涯》,歌剧《打击侵略者》,古典歌舞剧《九件衣》等。
报告文学
1935年4月,应旧友张季纯之邀,北上山西太原,任“西北影业公司”和“西北剧社”编剧,创作了话剧《罪犯》、电影剧本《无限生涯》。并与著名电影导演王苹结为终身伴侣。过了一年,由于阎锡山开始在山西公开迫害进步人士,宋之的被迫返回上海。九月在《中流》创刊号上发表了报告文学《一九三六年春在太原》,在文坛引起了极大反响,被誉为中国早期报告文学佳作。
宋之的创作的武则天风格
1937年,宋之的创作以武曌为主角的话剧《武则天》。在序言中,他坦言自己的写作是为了呈现“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下——也就是男性中心的社会下,一个女性的反抗与挣扎”。因此,武则天被塑造成了一个“封建社会下的较强的变态女子,她企图以个人英雄主义的方式夺取政权”。沿着这条路线,诞生了郭沫若在1962年发表的给武则天全面翻案的话剧《武则天》。相反,林语堂1957年的《武则天正传》则表现了一个被权力欲望吞噬的恶棍,她踩在血腥的骸骨堆上,获得了绝对的至高权力。权力与欲望的争斗纠缠[2]。
妻子王苹
宋之的虽然去世了,可他的未了事业却并没有结束。他的妻子王苹仍然在为新中国的文艺事业而继续耕耘。作为新中国的第一位女电影导演,她在宋之的逝世后先后导演了《冲破黎明前的黑暗》、《柳堡的故事》、《永不消逝的电波》、《勐垅沙》、《槐树庄》、《闪闪的红星》、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和《中国革命之歌》等影片,为丈夫献上了最好的纪念。
参考资料
- ↑ 中国现代文学史. 秀威出版. 1 September 2010: 142–. ISBN 978-986-221-579-1.
- ↑ 明君,欲女? 史学家与小说家笔下的武则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18-08-04 [2019-03-15]. 外部链接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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