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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安委员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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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こっかこうあんいいんかいいいんちょう)是日本内阁府外局——国家公安委员会的最高首长。根据警察法第6条,是国务大臣之一。常简称“国家公安委员长”。[1]
概要
由于正式名称“委员会委员长”字词重复,常简称“国家公安委员长”(委员相同)。委员长非从委员中选出,国家公安委员会的委员(5人)任命须获得众参两议院同意,而委员长作为国务大臣,是由内阁总理大臣指名就任。国家公安委员会下辖警察厅(特别机关),但依照内阁法规定,委员长非其主任之国务大臣(主任大臣)(国家公安委员会属内阁府,主任大臣为内阁总理大臣)。
八大工业国组织(G8)的司法、内政首长会议通常由国家公安委员长或警察厅长官出席。继承内务大臣地方行政业务的总务大臣由于未负责警察行政,因此不出席会议。
另外,过去中央省厅再编前的自治大臣多兼任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由于没有兼职的规定,也有未兼任自治大臣的国家公安委员长(荒木万寿夫等)。不过从自治厅长官时代的第2次岸内阁至省厅再编前的第2次森改造内阁成立为止,几乎所有的国家公安委员长皆兼任自治厅长官、自治大臣。虽然与国外内政首长拥有几乎同等的行政事务,然而国家公安委员长非主任大臣,因此对警察的权限不比过去的内务大臣。
中央省厅再编后,自治大臣改为总务大臣并扩大所管业务,国家公安委员长兼任总务大臣仅有麻生内阁的佐藤勉,并只维持了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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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小此木国家公安委员长が辞表提出…横浜市长选出马の意向,yomiu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