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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尚-夏普慘案

博尚-夏普慘案
圖片來自exclassics

博尚─夏普慘案又稱肯塔基悲劇,是1825年11月7日美國肯塔基州青年律師傑里波安·O·博尚謀殺新任州眾議員所羅門·P·夏普的案件。博尚本是夏普的崇拜者,青年女子安娜·庫克(Anna Cooke)於1820年聲稱死產私生子是夏普所生,但被夏普否認。庫克後來接受博尚的追求,並在同意結婚時要求他殺死夏普維護名節。兩人於1824年6月成婚,不到一年半後,博尚前往法蘭克福,在夏普家中將其謀殺。

調查很快指向博尚,案發四天後他就在格拉斯哥的家中被捕。法庭判決被告謀殺罪名成立並處絞刑,但法官同意他的請求暫緩執行,讓他為自己的所做所為寫下辯辭。安娜·庫克·博尚也作為案件同謀受審,但因證據不足獲得開釋。她主動要求留在丈夫的牢房裡相陪,兩人還在死刑前不久一起喝下鴉片酊自殺,但都被救活。死刑執行當天清晨,兩人用安娜偷帶入牢房的刀再次自殺,安娜因傷勢過重而死,只是受了刀傷的傑里波安·O·博尚很快經絞刑處死,成為肯塔基州歷史第一個被依法執行死刑的人。根據兩人的遺願,博尚夫婦的屍體放在同一具棺木中下葬,並且擺放成相互擁抱的姿勢。

博尚謀殺夏普的主要犯罪動機是維護妻子的名節,但仍有陰謀論[1]流行,指稱罪行是由夏普的政治對手唆使。夏普是肯塔基州新老法院爭議中新法院支持者的領袖人物,有至少一名老法院支持者聲稱,夏普不但否認自己是庫克的父親,而且還說這個孩子是黑白混血,真正的父親是個黑奴。夏普是否的確有過這種說法一直未經證實,新法院支持者堅稱,這一傳言對博尚的情緒火上澆油,促使他決定謀殺夏普。博尚─夏普慘案啟發了多部文藝術作品創作,例如愛倫·坡(Edgar Allan Poe)未完成的舞台劇本《墮落》(Politian)和羅伯特·潘·沃倫(Robert Penn Warren)的小說《世界夠大,時間夠多》(World Enough and Time)。

目錄

謀殺

所羅門·夏普擔任肯塔基州總檢察長期間捲入了新老法院爭議。該州經濟遭1819年大恐慌摧毀後尚未完全恢復,州內政治家分裂成兩組陣營,一組有賑災黨或賑災派之稱,主張通過更多對債務人有利的法案,另一組則是反賑災黨或反賑災派,他們要求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希望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同能在沒有政府干預的情況下得到履行。州議會中的賑災派議員通過多項對債務人有利的法案,但肯塔基州上訴法院裁決其中多條違憲。賑災派議員於是試圖將該院法官解職,但又無法在兩院都取得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支持。因此,賑災派決心廢除州上訴法院,建立新的最高法院,這樣州長約瑟夫·德沙就可以提名傾向賑災派的法官上任。兩所法院互不承認,而且都自稱是肯塔基州的最高法院,這一爭端人稱新老法院爭議。。到1825年時,新法院派系的實力已經減弱,為了重振黨派聲威,夏普辭去總檢察長一職,競選富蘭克林縣的州眾議員席位,他的主要對手是老法院派幹將約翰·J·克里滕登

競選期間,老法院派系舊事重提,指稱夏普當年對安娜·庫克始亂終棄。老法院支持者約翰·華林(John Waring)印發的傳單不但指控夏普是庫克孩子的生父,而且還稱夏普否認指控的同時還污衊孩子是黑白混血,稱孩子真正的父親是庫克家族中的一個黑奴。夏普是否的確有過這類說法一直沒有得到證實,但他最後還是贏得了選舉。

傳單中的指控很快傳到傑里波安·博尚的耳朵里,重新激發出他殺死夏普的決心。他決定放棄光明正大的決鬥,改走謀殺一途,並把嫌疑轉移給夏普的政敵。為了讓事件看上去更像是由政治動機引發,他決定在州議會開幕的前一天晚上謀殺夏普。

博尚以生意之名趕往法蘭克福,於11月6日抵達。由於未能在當地找到旅館,他在喬爾·斯科特(Joel Scott)家中租了房間,斯科特正好是州立監獄的看守。午夜前的某個時間裡,斯科特聽到博尚房裡傳來一陣動靜,他之後過去查看,發現門的插銷打開了,博尚不在房裡。博尚喬裝改扮,把一套衣服埋在肯塔基河旁,再朝夏普的家前進。夏普起初不在家,但博尚很快就在當地一家旅館找到了他。博尚沒有馬上動手,而是回到夏普家附近並躲藏起來,等待夏普回來。夏普約在午夜左右回到家,博尚看到他進門。

背景

傑里波安·博尚於1802年生於肯塔基州巴倫縣,在本傑明·瑟斯頓博士(Dr. Benjamin Thurston)開辦的學校接受教育,18歲時決定攻讀法律。博尚觀察了格拉斯哥鮑靈格林的多位執業律師,對所羅門·P·夏普的工作能力感到特別欽佩。夏普先後兩次入選州議會,還曾擔任兩屆聯邦眾議員。1820年,一位名叫安娜·庫克(Anna Cooke)的女子聲稱夏普是自己死產私生子的生父,博尚聽聞後對夏普深感失望。夏普否認這一指控,公眾輿論也對他有利。名譽掃地的庫克只好隱居在母親位於鮑靈格林城外的種植園裡。

博尚的父親住在距庫克家約1.6公里的地方,年輕的博尚希望能見到她。他以借書為名多次拜訪,逐漸贏得庫克的信賴。到1821年夏,兩人已成為朋友並開始戀愛。博尚這時18歲,庫克則至少已有34歲。她在交往期間告訴博尚,他必須在兩人成婚前殺死所羅門·夏普。博尚同意了這一要求,並表示自己也有意殺掉夏普。

決鬥是當時以名譽為動機殺人的首選方式。庫克一再強調夏普不會接受決鬥的挑戰,但博尚仍然前往州首府法蘭克福,希望能與夏普面談。夏普這時剛獲州長約翰·亞岱爾提名出任州總檢察長,博尚聲稱自己狠狠地羞辱了總檢察長,夏普只能苦苦哀求他放自己一條生路,博尚還宣稱會每天都用馬鞭抽打夏普,直到他答應決鬥為止。博尚在法蘭克福停留了兩天,等待夏普和自己決鬥。他發現夏普已經離開該市,還聽人說是前去鮑靈格林。博尚馬上趕到鮑靈格林,但夏普並不在這裡,這讓他始料未及。這樣,夏普避開了博尚的第一次謀殺企圖。

庫克決心親手殺死夏普。接下來夏普到鮑靈格林辦事時,庫克給他寄去一封信,信中譴責博尚的所作所為,聲稱自己已經與博尚徹底斷絕往來,邀請夏普在離開前到自己家的種植園一聚。夏普懷疑這是個圈套,並詢問信使信是誰寄出的,稱自己會依時前去拜訪。博尚和庫克都在等夏普自投羅網,但後者並沒有前來。博尚趕到鮑靈格林查探,得知夏普在兩天前趕去法蘭克福,並且還有很多事件沒有處理完。博尚覺得夏普之後總要回來處理好這些事情,所以決定守株待兔,並在鮑靈格林開辦了律師事務所。1822至1823年,博尚一邊從事法律工作,一邊等夏普送上門,但後者一直都沒有回來。

1824年6月中旬,雖然博尚還沒有完成殺害夏普的任務,但庫克還是嫁給了這位年輕人。博尚立即想出另一套謀殺夏普的方案,他開始以化名向夏普寄信,並且每封信都在不同的郵局寄出,請求夏普伸出援手,解決一些土地所有權方面的問題,還詢問對方打算何時重返綠河縣。博尚於1825年6月寄出的最後一封信終於等來夏普的回覆,但信中沒有說明計劃到達的具體日期。

參考文獻

  1. 陰謀論,zhi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