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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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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剃发令

别名: 薙发令

原因: 加强清政府统治

制度: 清朝政策

颁布时间: 1644年6月15日

剃发令,是中国明末时期与清初年强制令主要是汉族蒙古族及其他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等民族改剃满洲发型的政策。

清初的剃发实际上并没有像现代清宫影视作品那般发辫,而是在后脑部仅有金钱大小的面积蓄长发,打成辫子,由于蓄发面积不大,所以辫子细小。 这与汉族传统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观念相冲突。由于这项政策涉及民族文化认同,原因之一是为了消弱反抗意识,巩固清朝统治者的至高地位,引起各族民众的强烈不满与反抗,结果导致清政府嘉定三屠等的血腥镇压。[1]

背景介绍

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汉人男人需要把头发绾成发髻而冠之。满人的发型与汉人迥异,该族男人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

大明衣冠

清军于1644年入关时为镇压管理汉族人,大搞文字狱,曾颁发"剃发令"。1645年6月15日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

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 1645年7月9日,清廷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1644年4月22日。是日,绾兵驻防"天下第一关"山海关的明朝宁远总兵吴三桂,开关揖入宿敌,清军占北京。翌年,6月15日,又是非同寻常的一天。

这天,福临颁布了"剃发令":京城内外,限10日;各省自诏令到达之日算起,亦限10日,官军民一律剃发,迟疑者按逆贼论,斩!

这是以死要挟汉人皈依满人的发式。汉族男人蓄发,在他们看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妄动。未成丁的孩童,头发覆颈披肩;成年后,总发为髻。满人则不然,从额角两端引一直线,直线以外的全部剃去,仅留颅顶发,编成辫子,垂在脑后。清廷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之一,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是年闰6月2日,江阴举义,誓死捍卫颅上发。他们在阎应元、陈明遇的领导下,坚守城池81天,杀掉清兵75000余,有67000人战死城墙上下。城破,清兵连杀10天,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死于清兵刀下者又有17万多人,仅有53名老小幸免于难。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这几句诗是对江阴死难烈士的最好悼念。

正月不剃头,剃头死己舅

脖子究竟硬不过钢刀,汉人为了项上头颅被迫剃发。然而反抗并没有停止,正月不剃头即是反抗形式之一。

俗谣云:"正月不剃头,剃头死己舅。"从前,这习俗是被恪守的,有舅舅的男子都在春节前把头发理得短短的。如今的年轻人大多不信这一套了,但老人们却振振有辞地说:某人正月剃了头,他舅不久就死了。在某些地区某些人中,这一习俗还在老人的监督下传承着。

实际上,这正月不剃头决不是为了娘舅的安危。民国二十四年版的《掖县志》卷二《风俗》揭出了这一习俗的谜底:"闻诸乡老谈前清下剃发之诏于顺治四年正月实行,明朝体制一变,民间以剃发之故思及旧君,故曰'思旧'。相沿既久,遂误作'死舅'。"

正月不剃头,原是"思旧"。正月为一年之始,有如一日之晨。正月一个月不剃头,以缅怀传统。不过,乡老将"剃发令"的时间记错了,不是顺治四年正月,是顺治二年六月。

习俗有极强的传承性,也会随时随地而变。日久天长,剃发渐成习惯。这样,正月不剃头以"思旧"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文化心理基础,由谐音讹传为"死舅"。

剃发令的起源,据郑天挺先生考证始于天命四年。(郑天挺《探微集》)此后清朝的那几部开国史料,伴随着后金军队攻城略地的往往少不了剃发这个词汇:

天命六年,后金攻下辽阳,"生擒御史张铨,其余官民皆剃发降"。不久辽东各地大小城池尽入金人手中,"官民皆剃发降"。

天聪三年,金军进攻遵化,明中军臧调元被擒投降,"遂令剃发"。

天聪四年,后金军降沙河驿,"招降城中人,皆令剃发"。(以上见清太祖、太宗《实录》)

张春本应是一个效忠新主的明朝降将,事情的转折就因为他不肯剃发

在清朝文献里,归降叫做"剃发归降",投降的百姓叫"剃发降我之民"。攻下城池而官民没有剃发,就不算真的降服。明将张春的故事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张春曾经是四万明军的统帅,在大凌河之战中被后金俘虏。皇太极对劝降很有一套,巧舌如簧、老奸巨猾,后来的明叛将祖大寿洪承畴这样的大腕都是他劝过来的,对付张春应该绰绰有余。被俘当晚,皇太极就派人送来了佳肴美酒,但为张春拒绝,还说了"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之类的话。也难怪,如果派人送顿酒菜就能劝降一个统领四万军队的明朝将领,那崇祯的天下真是到了拿根韭菜就能捅破的地步了,皇太极对这次失败应该有心理准备。

此后,张春开始绝食,但求一死。三天之后,皇太极出马,张春不知道是被感动还是实在太饿,开始吃饭,这就意味着他愿意效忠了。如果事情照这样发展下去,以张春的能力,他会是一个默默无闻效忠新主的明朝降将。事情的转折就因为他不肯剃发。

张春虽然同意了投降,但是死活不肯剃发,皇太极无奈只好把他安顿在三官庙"恩养"。张春始终不愿剃发,最后死于庙中。

在东北很早就实行了剃发的政策。天聪四年三月,阿敏示谕永平官民:"我兵久留于此,意在养民,以成大业。尔等妄意谓我将返,且间有不剃发之人,是不知兴师之意也。今尔等宜各坚意剃发,有不剃者察出处死。"皇太极谓"所获汉人,俱令剃发" 。

清朝的发型

清朝初期,统治者颁布剃头令:头顶只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清初的满人皆是此风俗:头顶只有金钱大小一片头发,蓄做手指粗细的小辫子,须得能穿过清铜钱的方孔才算合格。满人称之为金钱鼠尾。

后来经过了200年,才逐渐演化成清末时期的剃半光头。

清兵攻陷广州时,清颁布剃发易服令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

清朝一代男子的发式经历了数次演变:顺治以前为金钱鼠尾,顺治初年进入中期,开始流行猪尾,清末演变为半光头。 其实满族女人童年时期也剃发,要到成年婚嫁后才可蓄发。

那种清末才有的、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清初就是死罪,因为清初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1、后金时期以剃发为归降的标准,男人的大部分头发被剃掉,只留脑后小手指细的一绺,拧成绳索一样下垂,称金钱鼠尾式。配合这样的发式,胡须只留上唇左右十余根。

2、清初时期以剃发为治国之策,自辽东地区广大汉族民众的反抗至清入关后的无数次反剃发起义,成千上万的汉人为之付出了巨大牺牲。而此时的蓄发部位已悄然无声地逐步由脑后移到了头顶,但仍可称金钱鼠尾式。

3、清代中叶,经过血腥镇压以后,发式约自嘉庆初年起有所变化。头顶着发的部位虽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足有四或五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的面积,蓄发数量明显增加。胡须亦从只留上唇左右几根变成包括下巴在内的全部。

4、清代后期,即嘉庆以后男子的发式逐步演变为将顶发四周边缘只剃去寸许,而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辫子一条垂在脑后。

5、清代末期,在觉悟了的知识青年和学生掀起的革命斗争中,把剪辫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从清末开始,到清朝灭亡之时,剪辫子成了全国范围从下到上又从上到下的革命运动。

冠法令实行

法令的下达

此前,辽东汉民早已深受剃头之荼。早在后金建国时期,后金统治者就强令投降的人效法满人的发式,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如天聪五年(1631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剃发",崇德三年(1638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

清兵入关后,继续推行这个政策。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打败李自成进入山海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五月初一日,摄政王多尔滚率领清军过通州,知州迎降,多尔衮"谕令剃发"。初二进北京,次日多尔衮给兵部和原明朝官民分别发出命令,命兵部派人到各地招抚,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这是清朝进入北京后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

但是这一政策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在朝汉族官员除孙之獬等最无耻的几个人以外,遵令剃发的寥寥无几。不少官员观望不出,甚至护发南逃,畿辅地区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尔衮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自知操之过急,被迫收回成命。顺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谕旨中说:"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所以清军入关后,剃发、易衣冠的政策只实行了一个月。

然而,这一政策并未就此终结。当清朝统治者认为天下大定之时,立刻以民族征服者的姿态,悍然下令全国男性官民一律剃发。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报之时,多尔滚随即遣使谕给在江南前线的总指挥豫亲王多铎命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十五日谕礼部道:"向来剃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要求礼部通告全国军民剃发。规定实行期限,自布告之日起,京城内外限于十日内,各地方,亦是在通令到达后的十日内"尽行剃发"。规定惩治办法:"……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这是对民众的。同时要求地方官员严厉执行,更不许疏请维持束发旧制,否则"杀无赦。"这是一道严令,只能执行,不许违抗。很多文章都指出,清朝的辫子绝不仅仅是一个头发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满洲统治者其实把辫子作为的"良民证"使用!多尔滚在顺治元年五月讲到剃发令时,就明它的功能是"以别顺逆":"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

顺治元年的法令

中国清代初期强迫汉人仿照满人习惯剃发的法令。顺治元年(1644)颁布。满洲男人头发剃去前额和四周,留存头发编成辫子垂之脑后。清在关外时,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投降归顺或被掳去的,都要以剃发作为标志。顺治元年五月多尔衮进入北京后,即宣布京城内外军民人等尽行剃发以示归顺,但遭到北京人民的强烈反对,不久被迫停止。

二年五月清兵进入南京,南明弘光政权灭亡,清朝乃于六月再次颁布剃发令。规定京城内外以10日为限,各省地方在接到命令后也以此为限,所有文武官民都要剃发,衣冠服饰也要遵从清制,违抗者杀无赦。剃发令的颁布及强制执行加剧了清初的民族矛盾,遭到广大汉族人民的反对,触发了江南地区江阴、嘉定、苏州等地的抗清斗争。

顺治元年(1644)五月初三日,摄政王多尔衮在给故明内外官民的谕旨中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是为剃发令。汉人的习俗,原本是将头发束在头顶;而满人的习俗,则是头发剃去前额和四周,留存头发编成辫子垂之脑后。强制汉人剃发,改变民族习俗,实质是要在精神上摧毁汉人,自然引起了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二十四日,多尔衮鉴于清统治尚未稳固,宣布收回成命,允许汉人照旧束发。顺治二年(1645)六月十五日,清朝在消灭了南明福王政权之后,认为自己的统治已经稳固,再次颁布剃发令。宣布自布告发出后,京城内外军民限十日内剃发,各省军民自部文到日起也限十日内剃发。剃发令措词极其严厉:"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但是,这不仅没有吓倒大江南北的汉民,反而激发了他们的反抗情绪。广大农民、工商业者,有气节的士大夫和中小地主、总分官僚豪绅,都坚决反对剃发。此后,随着清军的逐步深入,江南各地更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剃发抗争。

清在颁布剃发令要求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把头发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 "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

1647年广州剃发易服令:"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

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