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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发令 |
中文名称: 剃发令 别名: 薙发令 原因: 加强清政府统治 制度: 清朝政策 颁布时间: 1644年6月15日 |
剃发令,是中国明末时期与清初年强制令主要是汉族、蒙古族及其他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等民族改剃满洲发型的政策。
清初的剃发实际上并没有像现代清宫影视作品那般发辫,而是在后脑部仅有金钱大小的面积蓄长发,打成辫子,由于蓄发面积不大,所以辫子细小。 这与汉族传统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观念相冲突。由于这项政策涉及民族文化认同,原因之一是为了消弱反抗意识,巩固清朝统治者的至高地位,引起各族民众的强烈不满与反抗,结果导致清政府嘉定三屠等的血腥镇压。[1]
背景介绍
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汉人男人需要把头发绾成发髻而冠之。满人的发型与汉人迥异,该族男人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
大明衣冠
清军于1644年入关时为镇压管理汉族人,大搞文字狱,曾颁发"剃发令"。1645年6月15日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
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 1645年7月9日,清廷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1644年4月22日。是日,绾兵驻防"天下第一关"山海关的明朝宁远总兵吴三桂,开关揖入宿敌,清军占北京。翌年,6月15日,又是非同寻常的一天。
这天,福临颁布了"剃发令":京城内外,限10日;各省自诏令到达之日算起,亦限10日,官军民一律剃发,迟疑者按逆贼论,斩!
这是以死要挟汉人皈依满人的发式。汉族男人蓄发,在他们看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妄动。未成丁的孩童,头发覆颈披肩;成年后,总发为髻。满人则不然,从额角两端引一直线,直线以外的全部剃去,仅留颅顶发,编成辫子,垂在脑后。清廷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之一,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是年闰6月2日,江阴举义,誓死捍卫颅上发。他们在阎应元、陈明遇的领导下,坚守城池81天,杀掉清兵75000余,有67000人战死城墙上下。城破,清兵连杀10天,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死于清兵刀下者又有17万多人,仅有53名老小幸免于难。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这几句诗是对江阴死难烈士的最好悼念。
正月不剃头,剃头死己舅
脖子究竟硬不过钢刀,汉人为了项上头颅被迫剃发。然而反抗并没有停止,正月不剃头即是反抗形式之一。
俗谣云:"正月不剃头,剃头死己舅。"从前,这习俗是被恪守的,有舅舅的男子都在春节前把头发理得短短的。如今的年轻人大多不信这一套了,但老人们却振振有辞地说:某人正月剃了头,他舅不久就死了。在某些地区某些人中,这一习俗还在老人的监督下传承着。
实际上,这正月不剃头决不是为了娘舅的安危。民国二十四年版的《掖县志》卷二《风俗》揭出了这一习俗的谜底:"闻诸乡老谈前清下剃发之诏于顺治四年正月实行,明朝体制一变,民间以剃发之故思及旧君,故曰'思旧'。相沿既久,遂误作'死舅'。"
正月不剃头,原是"思旧"。正月为一年之始,有如一日之晨。正月一个月不剃头,以缅怀传统。不过,乡老将"剃发令"的时间记错了,不是顺治四年正月,是顺治二年六月。
习俗有极强的传承性,也会随时随地而变。日久天长,剃发渐成习惯。这样,正月不剃头以"思旧"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文化心理基础,由谐音讹传为"死舅"。
剃发令的起源,据郑天挺先生考证始于天命四年。(郑天挺《探微集》)此后清朝的那几部开国史料,伴随着后金军队攻城略地的往往少不了剃发这个词汇:
天命六年,后金攻下辽阳,"生擒御史张铨,其余官民皆剃发降"。不久辽东各地大小城池尽入金人手中,"官民皆剃发降"。
天聪三年,金军进攻遵化,明中军臧调元被擒投降,"遂令剃发"。
天聪四年,后金军降沙河驿,"招降城中人,皆令剃发"。(以上见清太祖、太宗《实录》)
张春本应是一个效忠新主的明朝降将,事情的转折就因为他不肯剃发
在清朝文献里,归降叫做"剃发归降",投降的百姓叫"剃发降我之民"。攻下城池而官民没有剃发,就不算真的降服。明将张春的故事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张春曾经是四万明军的统帅,在大凌河之战中被后金俘虏。皇太极对劝降很有一套,巧舌如簧、老奸巨猾,后来的明叛将祖大寿、洪承畴这样的大腕都是他劝过来的,对付张春应该绰绰有余。被俘当晚,皇太极就派人送来了佳肴美酒,但为张春拒绝,还说了"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之类的话。也难怪,如果派人送顿酒菜就能劝降一个统领四万军队的明朝将领,那崇祯的天下真是到了拿根韭菜就能捅破的地步了,皇太极对这次失败应该有心理准备。
此后,张春开始绝食,但求一死。三天之后,皇太极出马,张春不知道是被感动还是实在太饿,开始吃饭,这就意味着他愿意效忠了。如果事情照这样发展下去,以张春的能力,他会是一个默默无闻效忠新主的明朝降将。事情的转折就因为他不肯剃发。
张春虽然同意了投降,但是死活不肯剃发,皇太极无奈只好把他安顿在三官庙"恩养"。张春始终不愿剃发,最后死于庙中。
在东北很早就实行了剃发的政策。天聪四年三月,阿敏示谕永平官民:"我兵久留于此,意在养民,以成大业。尔等妄意谓我将返,且间有不剃发之人,是不知兴师之意也。今尔等宜各坚意剃发,有不剃者察出处死。"皇太极谓"所获汉人,俱令剃发" 。
清朝的发型
清朝初期,统治者颁布剃头令:头顶只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清初的满人皆是此风俗:头顶只有金钱大小一片头发,蓄做手指粗细的小辫子,须得能穿过清铜钱的方孔才算合格。满人称之为金钱鼠尾。
后来经过了200年,才逐渐演化成清末时期的剃半光头。
清兵攻陷广州时,清颁布剃发易服令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
清朝一代男子的发式经历了数次演变:顺治以前为金钱鼠尾,顺治初年进入中期,开始流行猪尾,清末演变为半光头。 其实满族女人童年时期也剃发,要到成年婚嫁后才可蓄发。
那种清末才有的、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清初就是死罪,因为清初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1、后金时期以剃发为归降的标准,男人的大部分头发被剃掉,只留脑后小手指细的一绺,拧成绳索一样下垂,称金钱鼠尾式。配合这样的发式,胡须只留上唇左右十余根。
2、清初时期以剃发为治国之策,自辽东地区广大汉族民众的反抗至清入关后的无数次反剃发起义,成千上万的汉人为之付出了巨大牺牲。而此时的蓄发部位已悄然无声地逐步由脑后移到了头顶,但仍可称金钱鼠尾式。
3、清代中叶,经过血腥镇压以后,发式约自嘉庆初年起有所变化。头顶着发的部位虽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足有四或五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的面积,蓄发数量明显增加。胡须亦从只留上唇左右几根变成包括下巴在内的全部。
4、清代后期,即嘉庆以后男子的发式逐步演变为将顶发四周边缘只剃去寸许,而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辫子一条垂在脑后。
5、清代末期,在觉悟了的知识青年和学生掀起的革命斗争中,把剪辫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从清末开始,到清朝灭亡之时,剪辫子成了全国范围从下到上又从上到下的革命运动。
冠法令实行
法令的下达
此前,辽东汉民早已深受剃头之荼。早在后金建国时期,后金统治者就强令投降的人效法满人的发式,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如天聪五年(1631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剃发",崇德三年(1638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
清兵入关后,继续推行这个政策。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打败李自成进入山海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五月初一日,摄政王多尔滚率领清军过通州,知州迎降,多尔衮"谕令剃发"。初二进北京,次日多尔衮给兵部和原明朝官民分别发出命令,命兵部派人到各地招抚,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这是清朝进入北京后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
但是这一政策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在朝汉族官员除孙之獬等最无耻的几个人以外,遵令剃发的寥寥无几。不少官员观望不出,甚至护发南逃,畿辅地区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尔衮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自知操之过急,被迫收回成命。顺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谕旨中说:"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所以清军入关后,剃发、易衣冠的政策只实行了一个月。
然而,这一政策并未就此终结。当清朝统治者认为天下大定之时,立刻以民族征服者的姿态,悍然下令全国男性官民一律剃发。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报之时,多尔滚随即遣使谕给在江南前线的总指挥豫亲王多铎命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十五日谕礼部道:"向来剃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要求礼部通告全国军民剃发。规定实行期限,自布告之日起,京城内外限于十日内,各地方,亦是在通令到达后的十日内"尽行剃发"。规定惩治办法:"……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这是对民众的。同时要求地方官员严厉执行,更不许疏请维持束发旧制,否则"杀无赦。"这是一道严令,只能执行,不许违抗。很多文章都指出,清朝的辫子绝不仅仅是一个头发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满洲统治者其实把辫子作为的"良民证"使用!多尔滚在顺治元年五月讲到剃发令时,就明它的功能是"以别顺逆":"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
顺治元年的法令
中国清代初期强迫汉人仿照满人习惯剃发的法令。顺治元年(1644)颁布。满洲男人头发剃去前额和四周,留存头发编成辫子垂之脑后。清在关外时,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投降归顺或被掳去的,都要以剃发作为标志。顺治元年五月多尔衮进入北京后,即宣布京城内外军民人等尽行剃发以示归顺,但遭到北京人民的强烈反对,不久被迫停止。
二年五月清兵进入南京,南明弘光政权灭亡,清朝乃于六月再次颁布剃发令。规定京城内外以10日为限,各省地方在接到命令后也以此为限,所有文武官民都要剃发,衣冠服饰也要遵从清制,违抗者杀无赦。剃发令的颁布及强制执行加剧了清初的民族矛盾,遭到广大汉族人民的反对,触发了江南地区江阴、嘉定、苏州等地的抗清斗争。
顺治元年(1644)五月初三日,摄政王多尔衮在给故明内外官民的谕旨中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是为剃发令。汉人的习俗,原本是将头发束在头顶;而满人的习俗,则是头发剃去前额和四周,留存头发编成辫子垂之脑后。强制汉人剃发,改变民族习俗,实质是要在精神上摧毁汉人,自然引起了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二十四日,多尔衮鉴于清统治尚未稳固,宣布收回成命,允许汉人照旧束发。顺治二年(1645)六月十五日,清朝在消灭了南明福王政权之后,认为自己的统治已经稳固,再次颁布剃发令。宣布自布告发出后,京城内外军民限十日内剃发,各省军民自部文到日起也限十日内剃发。剃发令措词极其严厉:"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但是,这不仅没有吓倒大江南北的汉民,反而激发了他们的反抗情绪。广大农民、工商业者,有气节的士大夫和中小地主、总分官僚豪绅,都坚决反对剃发。此后,随着清军的逐步深入,江南各地更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剃发抗争。
清在颁布剃发令要求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把头发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 "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
1647年广州剃发易服令:"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
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