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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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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气象局(全称中华民国交通部中央气象局,中文简称中央气象局或气象局,英文简称CWB)是中华民国政府的地球科学(含气象、气候、海象、地震、天文)专责机构,负责上述项目之观测及预报业务,除了向公众发布气象预报、海象测报与地震报告之外,也是灾害性天气预报(台风警报、豪雨特报、强风特报、低温特报等)发布,以及中华民国《气象法》法定气象事业督导之机关。
沿革
- 1941年7月1日,国民政府在重庆成立“中央气象局”,直属于行政院[1],管辖全国的气象、地震观测业务,并接受内政部委托编制国民历。
- 1945年,抗战胜利,中央气象局迁往南京,改隶教育部。
- 1947年3月,中央气象局改隶交通部。
- 1949年,中央气象局迁广州。
- 1950年,中央气象局迁台湾台北(一说是1949年迁台)。
- 1958年7月,中央气象局奉令裁并,松山气象台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代管,业务交由台湾省气象所办理。
- 1971年7月1日,以台湾省气象局为基础恢复建制成立“交通部中央气象局”,成为交通部的附属机关。
- 1996年3月,中央气象局新大楼完工。
台湾省气象局
- 1896年7月12日,日治时期的台湾总督府以府令21号公布设立“台北、台中、台南、恒春、澎湖岛测候所”(气象站)。8月10日,成立“台湾总督府台北测候所”,隔年12月19日迁往现址,首位负责人为近藤久次郎,他在日本政府统治台湾次年就抵台担任技手兼台湾总督府测候所所长,后任台北测候所长。
- 1934年,改称为“台北观测所”。
- 1937年3月3日,第一次改建。
- 1938年,成立“台湾总督府气象台”,掌管全台湾、澎湖地区的气象、地震观测单位。
- 1945年,战后,中华民国接收台湾后,政府派石延汉接收台湾省气象设施,成立“台湾省气象局”,隶属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后改隶台湾省政府。
- 1948年1月,改制为“台湾省气象所”,改隶台湾省政府交通处。
- 1965年9月1日,改制为“台湾省气象局”。
- 1971年7月1日,中央气象局以台湾省气象局为基础恢复建制。
未来
将随著环境资源部的成立而改隶更名为“环境资源部中央气象署”[2]。
参考文献
- ↑ 刘昭民. 中华气象学史(增修本). 台北市. 2011. ISBN 9789570525656.
- ↑ 行政院会通过“内政部组织法”修正草案等43项组织法草案 .新闻传播处.10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