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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铨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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铨叙部为中华民国考试院的三个下辖机关之一,为中华民国最高铨叙以及公务人员人事法制主管机关。
历史
- 1912年(民国元年),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大总统府设置法制局、印铸局、铨叙局、公报局、参谋本部等机关,铨叙局依《铨叙局官职令草案》掌理职员之任免、升迁、勋章、荣典、赏恤等事项。
- 1912年(民国元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成立中华民国国务院,国务总理下设有“铨叙局”,铨叙局掌理:1.荐任官以上的任免及履历事项;2.文官考试;3.文官恩给及抚恤事项;4.官吏荣典授与、外国勋章受领。
- 1928年(民国17年)10月8日,根据《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考试院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最高考试机关,掌理考选、铨叙事宜。
- 1930年(民国19年)1月6日,南京国民政府根据《铨叙部组织法》规定成立铨叙部。
- 1949年(民国38年),由于国共内战,考试院及所属部门随政府播迁来台,文官制度在台湾奠基与发展于焉开始。
- 1994年(民国83年)12月28日,总统令公布《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条例》。1995年(民国84年)5月1日,依法成立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隶属铨叙部)与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直属考试院)。
- 2023年(民国112年)4月11月,立法院三读通过《考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铨叙部组织法》修正草案、《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局组织法》草案、废止〈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条例〉案。4月28日,铨叙部成立监理司、公教人员保险监理委员会由独立机关改为部内任务编组。4月30日,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改制为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局。7月1日,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降编并入铨叙部[1]。
组织
铨叙部设六司二处四室三会:
- 内部单位
- 六司:法规司、铨审司、特审司、退抚司、人事管理司、监理司。
- 二处:秘书处、资讯处。
- 四室:人事室、会计室、统计室、政风室。
- 三会:法规委员会、诉愿审议委员会、公教人员保险监理委员会。
- 所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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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铨叙部处务规程-第18条 全国法规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