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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 Academia Sinica ),简称中研院,为中华民国的国家学院,直接隶属于总统府,为台湾学术最高殿堂。现今院址位于台北市南港旧庄,另有位于台南市归仁区的南部院区筹设中。中央研究院所属之研究员、副研究员与助研究员,其位阶相当于大学教授、副教授与助理教授,台湾的顶尖大学也经常借由合聘与兼任的方式,聘请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充实其师资阵容与指导研究生。中央研究院院士为中华民国学术界最高荣誉,许多院士是在中央研究院担任专任研究员时当选,或是当选后兼任研究员或通信研究员,所以有相当比例的院士同时在院内担任研究员。
院士
中研院置院士若干人,为终身名誉职,其资格包括:“一、对于专习之学术,有特殊著作、发明或贡献者。”或“二、对于专习学术之机关领导或主持五年以上,成绩卓著者。”中研院院士每二年选举一次,由院士会议选举之,每次名额至多30人。院士会议之职权包括[1]:
(1)选举院士及名誉院士。
(2)选举评议员。
(3)筹议国家学术研究方针。
(4)受政府及有关单位之委托,办理学术设计、调查、审查及研究事项。
评议会
中研院设评议会,由当然评议员及聘任评议员组织之。中研院院长、副院长及各研究所所长为当然评议员,并以院长为评议会议长。聘任评议员30至50人,由院士选举,经中研院呈请总统聘任之,为名誉职,任期3年。中研院依国家与学术发展需要,并本于自然科学及人文与社会科学均衡发展,设立各种研究所,其组织规程,由中研院评议会通过,院长核定之。新设研究所或裁并现有研究所,应经中研院评议会之评估及通过,并报院长核定之。
中研院各研究所置所长,并得置副所长,在筹备设所期间,置筹备处主任,均由院长聘任。至81年,中研院计有数学、物理、化学、地球科学、资讯科学、统计学、植物、动物、生物化学、历史语言、民族学、近代史、经济、欧美、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等15个研究所,以及原子与分子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分子生物、中国文哲等4个研究所筹备处。各所研究人员分特聘研究员、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研究员、研究助理及助理6等,由研究所所务会议通过,提交聘任资格审查委员会及院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院长聘任之。
中研院的目标,乃在选定的各学术领域中,延聘优异学者,提供最好的设备和精神上的工作环境,使能从事高深之学术研究工作。自70年的五年发展计画获政府支持以来,院方乃得增强各所的研究人力及设备,建筑所需楼馆,研究成绩有显著之进步;76年广续第一期已有之成就,厘订第二期五年计画,至80年底已告完成。自81年起并续就10年来累积之经验与成效,详加检讨,拟订第三期五年发展计画;其不遗馀力地致力于学术研究水准的提升,普获国内外学术界之肯定。
简介
1927年4月17日,国民政府定都南京的前夕,在南京举行的中央政治会议第74次会议中,李煜瀛(石曾)先生提出设立中央研究院案,决议推李煜瀛、蔡元培(孑民)、张人杰(静江)3位先生共同起草组织法,此为设立本院最早的纪录。同年5月9日,决议设立筹备处;7月4日,将正在筹设的中央研究院改列为中华民国大学院的附属机关之一;11月12日,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先生聘请学术界人士30人,在大学院召开中央研究院筹备会,展开筹备工作。1928年4月10日,国民政府修正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成为不属于大学院的独立机关;23日特任蔡元培先生为院长;5月,启用印信;6月9日,举行第1次院务会议,宣告正式成立[2]。 抗战前,本院先后成立了10个研究所,分设京、沪两地。及至抗战爆发,本院奉命西迁,分处昆明、桂林、重庆等地。战争结束后,方陆续复员,东还京、沪。1949年,再播迁来台,及时撤迁者只有历史语言与数学两个研究所,图书文物则暂时存放在杨梅火车站仓库。在朱家骅代院长多方奔走下,方于1954年在南港现址营建院区。来台后,复经胡适、王世杰、钱思亮、吴大猷、李远哲、翁启惠等院长之戮力经营,始有今日之规模。
任 务
本院为中华民国学术研究最高机关,任务如下:
一、 人文及科学研究。
二、 指导、联络及奖励学术研究。
三、 培养高级学术研究人才。
未来,本院仍将秉持良好的学术传统与研究基础,开发新的科学知识、培育更多年轻优秀的人才以及研议良好的政策建议,并持续加强对当代社会、人文与世界的关怀,藉以丰富人类的文明,创造更美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