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十六大”)于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114名,特邀代表40名,代表当时全国6600万党员。大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1]。
与会人员
根据中央规定,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增加了中央企业系统代表团和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这是中央企业系统和中央金融系统首次单独组团参加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与十五大的36个代表团相比,十六大的代表团增加到38个。
此外,参照十五大的做法,中央邀请了40名特邀代表出席党的十六大,特邀代表具有正式代表同样的权利。
中央决定,邀请党内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党外人士列席这次大会。列席这次大会的有:不是十六大代表的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不是十六大代表、特邀代表的原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不是十六大代表、特邀代表的党内部分老同志,以及其他有关同志,共284人。作为来宾列席大会开幕式和闭幕式的有: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党外人士,担任过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党外人士,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常委中在京的党外人士和部分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等,共152人。
会议主题、议程
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大会的议程为:(1)听取和审查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4)选举十六届中央委员会;(5)选举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李鹏主持大会开幕式。江泽民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2]。报告中,对台湾问题,重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即三个可以谈。
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由198名委员、15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1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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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十六大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 ,搜狐, 2018-12-29
-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中央纪委监察部.,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