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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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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开封市公安局.jpeg|有框|右|<big>公安局徽章</big>[http://n.sinaimg.cn/tjaw/crawl/3/w503h300/20200821/8643-iyaiihk8289242.jpg 原图链接][http://www.tianjindangjian.gov.cn/dwjs/2020/0825/ff808081706b3c7e0174247a3c6b5902.html 来自 中国经济信息社 的图片]]]
该部门受市政府、 [[ 河南省公安厅 ]] 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 [[ 法律法规 ]] ;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 [[ 安全 ]] 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 [[ 组织 ]] 、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 [[ 消防 ]] 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 [[ 道路 ]] 交通安全,维护水陆交通秩序。
(七)加强对国家机关、 [[ 社会团体 ]] 、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和群体性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九)负责下属看守所、 [[ 拘留所 ]] 、收容教育所、戒毒所和乡镇派出所森林派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收容教育审批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市各类重要安全警卫、禁毒、缉毒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十一)加强 [[ 武警 ]] 、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市公安 [[ 民警 ]] 的警衔、奖惩、优抚和教育培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 [[ 公安机关 ]] 的监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民警的违纪案件。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