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定
黄定,(1133年-1186年)字泰之,号龙屿,晚号巩溪居士。南宋福州永福县一都龙屿村(今福清市一都镇)人[1],他是乾道八年状元,也是一名诗人,为黄龟年的堂侄孙。黄定为福清市历史上唯一一位文状元[2]。
黄定少年时在乡里苦学经史文章,二十八岁考取补太学生,入临安国子监进修。乾道七年(1171)年考取预荐,乾道八年(1172年)在会试的廷试对策中,他就南宋和金国对峙的局势提出“以大有为之时,为改过之日月”、“虽有无我之量而累于自喜,虽有知人之明而累于自是。何不因群情之所共违,而察一已之所独向”,受到宋孝宗赵昚赏识,被擢为殿试第一名。后授广东潮州知府,在民生方面颇有建树,去职后潮州人还将其祀于州祠中。后来直显谟阁任广东提举,不久又升任国子监祭酒。黄定精于词作,写有《二集》二卷、《凤城词》一卷,但已失传。他死后祀于永福县乡贤祠,葬于故乡下倪山[1]。
目录
参考文献
- ↑ 1.0 1.1 永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永泰县志. 新华出版社. 1992: 第一章 人物传. ISBN 7-5011-0967-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昔日状元故里 今朝旅游胜地 ——福清一都镇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