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政策性文件,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工业经济运行中主要生产要素的年度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1] 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及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与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2]、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与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研究提出全市煤炭工业发展政策和建议;拟订全市煤炭工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煤炭、煤层气开发及综合利用,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煤矿技术改造项目。
(十)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提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支持企业发展有关资金的政策建议。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信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三)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负责全市重点工业项目的统计、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协助管理国家、省在鹤壁建设的重点工业项目,研究提出促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五)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市金属镁产业、汽车及配件产业等产业的发展壮大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规划电子信息产业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指导产业推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监测分析全市产业集聚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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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名词解释:什么是“国防动员”?,搜狐,2009-04-21
- ↑ 【绿色节能】节约能源资源 推进绿色发展!,搜狐,2018-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