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清芬
基本内容
人物履历
1990.09——1994.0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矿业机械专业学习
1994.07——2000.0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探工系辅导员、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副科)、学工处学籍科副科长(其间:1997.09—1999.1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硕士学位班学习)
2000.05——2004.0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团委副书记(其间:2003.09—2004.01,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学习)
2004.04——2009.0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团委书记(其间:2006.08—2007.08,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2009.01——2009.10,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2009.10——2016.07,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其间:2010.06—2011.06,挂职任鄂州市鄂城区委副书记;2012.09—2012.10,湖北省委党校厅干班学习;2009.11—2010.02,,鄂城区沙窝乡、省信访局实践锻炼)
2016.07——2018.01,宜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十一届湖北省纪委委员
2018.01— 宜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1]宜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任免信息
2017年7月,鲍清芬任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7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鲍清芬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参考文献
- ↑ 鲍清芬参加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会 以整改实效促国企健康发展,湖北身边的事,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