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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市科學技術局

駐馬店市科學技術局(創新論壇)原圖鏈接來自 海外網 的圖片

駐馬店市科學技術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促進和推動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工作,指導市級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和高新技術發展重點新產品工作,組織實施促進高新技術出口的相關政策、措施[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市科技發展的建議,牽頭擬訂激勵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二)牽頭擬訂全市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負責《駐馬店市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三)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科技體制發展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科研機構布局。

(四)組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投入,並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主,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五)制定推動全市應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技術研究及產業發展關鍵和共性技術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組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全市科技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

(八)負責全市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提出全市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實施全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科技服務平台和企業技術創新支撐平台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科技基本建設,負責科技創新基地的規劃布局、指導和監督上。

(九)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創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科技團隊建設。

(十)擬訂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對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培訓事宜。

(十一)歸口管理軟科學研究和全市科技成果、科技保密和技術出口的審查、科技檔案、科技新聞發布、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指導全市科普工作,負責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監督指導,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

(十二)制定全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決農村和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

(十三)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知識產權和防震減災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動員、科技信息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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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