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体育局
马鞍山市体育局,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皖〔2001〕86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马机编〔2002〕2号),马鞍山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马鞍山市体育局,市体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1],参照省体育局“三定”规定,结合马鞍山实际,确定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体育发展战略,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重大体育竞赛,协调全市性体育竞赛,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统筹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依法实施对体育市场的管理与监督,提供体育服务保障,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指导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开展体育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
(九)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审查。
(十)指导县(区)体育工作,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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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法邦网,2008-01-16
- ↑ 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发布 ,搜狐,2017-12-08